我们内部很多机密情报的泄密,不少都是类似情况,要么当事人认为待遇不公,要么因为种种原因被要求离职,从而导致当事人在个人情绪的左右下进行泄密。这真的值得思考!他个人泄密事小,但国家安全损失巨大。
是不是要总结一下经验,给一线保密核心人员比较高的待遇,以事业留人;对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给予合理的工作安排和补偿,以及心理安慰,因为这不是普通岗位,不要那么简单粗暴处理。
不要因为这些事情,从而带来巨大的国家安全利益损失,因为在现实的压力和对不公待遇的愤懑情绪面前,所谓的保密协议威慑力根本没有用,出于报复心理和金钱、出国的诱惑,当事人很快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