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嫁人之后,娘家拆迁分了4套房。作为对女子的补偿,娘家分给女子一套。不成想等装修完后,新家才住了不到半年,老公就提出了离婚。离婚的原因,只因为丈母娘做的一盘红烧肉。
刘梅刚嫁给马大勇的时候,家庭条件并不好。好在俩口子不怕苦也不怕累,经过几年的打拼,已经攒够了30多万。
“买房的首付攒够了,以后咱们一家三口,终于不用再租房子了!”马大勇一把抱住了刘梅,结婚这几年,刘梅跟着自己没少吃苦。
正当俩人准备看房时,丈母娘却给他们带来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原来,丈母娘家老宅拆迁,一下子分到了四套房子,老两口住一套,小舅子住一套,一套出租,剩下的一套,分给了刘梅。
“你小子命可真好,摊上了一个好丈母娘!”
马大勇的同事知道这件事后,都很羡慕马大勇,马大勇听了心里也美滋滋的。
可是这种心情还没维持半年,马大勇一气之下提出了离婚。
其实在刚开始的时候,马大勇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因为跟丈母娘家距离近,一家三口经常去丈母娘家蹭饭,一大家子围在饭桌前,其乐融融。
直到有一次,马大勇因为临时加班,回到家中之后,丈母娘与刘梅都已经吃过饭了,只给马大勇剩了些菜。
马大勇不是个挑食的,能吃上一口热乎饭就行了。
正当马大勇快吃完的时候,小舅子也下班回来了。只见丈母娘转身走进厨房,端出一盘热乎乎的红烧肉。
马大勇见到这一幕,心酸极了。
平时虽然在丈母娘家吃饭,可是买菜买米这些,都是马大勇花钱。不仅如此,马大勇偶尔也会给丈母娘家交电费、水费、燃气费等等。
马大勇自认为,自己做的也够意思。
不仅如此,妻子刘梅,对于自己的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完全是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这种感觉,就跟“寄人篱下”差不多。
自己又不是图他们家的房子,凭什么在这里受这份委屈?终于,马大勇爆发了,他主动提出了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本应该树立优良的家风,可是就因为一套房子,一盘子红烧肉,最终闹的个曲终人散的结局。
其实,马大勇与丈母娘一家,本来就没有多么大的矛盾,如果能坐下来好好谈谈,这件事可能还会有转机。
沪 ,默默无语
穷人乍富。你是没有机会和他们对等的互相尊重。你的辛苦付出不值得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