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湖北松滋警车高速逼停小车,只需一天,澄清四个基本事实就能完成,并说服广大网友和吃瓜群众: 第一,该警车是否在执行公务?特别是对行驶的小车进行跟踪,这是该事件的核心。如果确实执行公务,尤其是该小车“涉嫌违法”,那么警察有权逼停小车并进行检查。如果没有,警察涉嫌滥用职权。 第二,警察执法期间,需要佩戴记录仪来全程录像。查验记录影像和警车内部录音,就能得出两位警察逼停小车根本原因,调查人员通过调取小车影像和录音来进一步证实他们对话的内容。 第三,除非特殊情况,警察执法需要身着警服。两位警察执行公务期间穿休闲服,其中一位警察穿着某名牌产品,这算违纪、还是违法?如果不能满足第一条件,那么高速路上执法也应该由该路段交警管辖,而非普通警察。 第四,从事件完整影像看,前方两辆货车平行行驶,此刻不具备超车的基本条件,强行超车,构成危险驾驶。
调查湖北松滋警车高速逼停小车,只需一天,澄清四个基本事实就能完成,并说服广大网友
老高论说
2024-05-17 10: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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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c83
就算执行公务,也无权对无关被执行对象的车辆逼停。
用户10xxx16
即便小车是犯法嫌疑犯,为避免其他正常高速行驶车辆的安全,警察也必需是在犯法嫌疑人的车辆下高速公路后,再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