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和女友在酒店开房,俩人发生关系后,男子给女友转账了1000元,这时警

大博而化易 2024-05-18 05:29:27

北京,一男子和女友在酒店开房,俩人发生关系后,男子给女友转账了1000元,这时警察突然闯了进来,说俩人从事非法交易,把男子拘留了10天,男子越想越气,自己和女友明明是正当恋爱关系,怎么会被认定为嫖娼,他把警察告上了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程兰下车后,拉着行李,急切的往出站口走去,恋人李骏正在站外等着自己。

程兰和李骏都是广东人,程兰在广东读书,李骏在北京打拼。

李骏过年时回老家,应朋友邀约,一起出去聚会,聚会上一个女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女子正是程兰,还是在校的大学生。

攀谈中他们渐渐走进了彼此的内心,不久后正式确立恋人的关系。

可是令人抓狂的是春节过完,李骏又要再次返回北京,短暂的相识后,又是长久的别离。

距离并没有把俩人的心给隔开,反而更加增进了俩人的感情。

程兰放假了,她迫不及待,想见到李骏,她收拾了行李,立马坐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

李骏在北京接到消息,激动难耐,就要见到思念中的姑娘,他一早就向领导请假,收拾的精精神神,来到车站迎接自己心爱的姑娘。

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程兰一路小跑,离老远就看见李骏在站口挥舞着胳膊。

这一刻,所有的疲惫和等待都是值得,俩人在车站上,彼此凝视,相思尽在无言中流淌着。

李骏早已为程兰预订了酒店,想要给她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

两人来到酒店,迫不及待,开始亲热,所有的思念和爱意都融入这短暂的时刻。

激情过后,李骏想起,程兰还是个学生,没有收入,千里迢迢跑来看自己,肯定会有很多的花销。

李骏就给程兰转了1000块钱,作为她的生活费用,他想让程兰在这几天里,想吃啥买啥,无忧无虑地享受两人的时光。

殊不知这一举动,竟然给以后埋下了祸根。

假期转眼过去,程兰又该返程了,她泪眼婆娑,期待着下一次的重逢。

俩人鸿雁传书,虽然相隔两地,每天都会联系,情意更加浓厚。

不久后,又有了机会,程兰要来北京学习一段时间。

李骏高兴的要飞,这就意味着相当一段时间内,俩人会和别的情侣一样,互相厮守着过度一段美好时光。

程兰和上次一样来到了北京,俩人还是去酒店开房,久别重逢,诉不尽的相思 缠绵。

酒店里,俩人云山雾海,翻云覆雨,极尽挥洒着青春的激情。

激情过后,躺在床上,彼此述说着相思,还说着自己的学习,工作,商量着今后的规划和俩人的将来。

然而,就在这时,房门突然就被打开,一群警察闯了进来!

俩人没穿衣服,赤身露体,程兰吓得惊声尖叫,赶忙拿床单围住了自己的身体。

警察根据现场,认定俩人正在进行非法交易,李骏赶忙解释,自己是和女朋友在一起。

警察不容分辩,他们看的是证据。

警察发现了几个月前那一笔1000元的转账记录,认为这就是非法交易的证据。

俩人百口莫辩,警察处罚李骏:拘留10日。

李骏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他觉得自己被冤枉了,名誉和尊严都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他向警察阐述了俩人相识经过,聊天内容,自己和程兰是正常交往,男女朋友关系,那一千元是给自己女友的生活费,根本不是警察认为的嫖资。

李骏和程兰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并没有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警察则坚持自己的判断,如果是正常恋爱,警察闯入时为啥要害怕,神色慌张,根本就是在从事非法交易,所以才会表现的那么心虚。

李骏表示,俩人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自然而然就会做出慌张的反应。

警察看的是证据,根本不听李骏分辨。

李骏不服,将警方告上了法庭。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李骏认为,自己和程兰是恋人关系,给她的转账是几个月之前的事情,那是给她的生活费。

自己和程兰的关系,亲朋好友都可以出来作证,相识相恋的经过大家也都知道,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嫖娼。

自己和程兰在一起,警察突然就闯入房间,难免会显得惊慌。

自己在警察的诱供和逼迫下,万不得已,才承认自己做出了违法行为。

2、公安机关拿出现场抓包视频,转账记录和二人的供述记录,确定俩人就是从事非法交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行为,可以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行为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几点:

(一)金钱、财物或其他物质利益,这是认定嫖娼行为的一个重要标准。

(二)发生性关系。

(三)不特定的嫖客和卖淫者的关系。

警方认为,对李骏的处罚并无不当之处。

3、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对李骏的处罚符合法律条规。

法院认为,公安机关有视频为证,俩人之间的转账记录,还有俩人在警局的供述,警察判定他们从事违法交易,证据确凿,处罚无误。

李骏不服,发了上诉。

二审后,认为李骏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和程兰属于情侣关系,因而驳回了他的上诉。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0 阅读:9228

评论列表

乾隆是条狗

乾隆是条狗

38
2024-05-19 06:40

是个人在同房时别人闯入都会被吓到的吧

黑土地

黑土地

37
2024-05-19 06:27

两个人在一起外人谁进来了一点也不慌呀

用户13xxx33

用户13xxx33

34
2024-05-19 07:08

是事实吗?如果是!那真都是葫芦判官!!!

低调是王道

低调是王道

9
2024-05-19 11:48

以后最少要月租年租

夜宇

夜宇

4
2024-05-19 15:57

继续上诉

在世魔帝

在世魔帝

3
2024-05-20 04:57

应该是两人没有实质性证据证明是情侣关系,连聊天记录也没有,才这样判的

用户14xxx42

用户14xxx42

2
2024-05-19 22:12

没有结婚证就是嫖娼

      画未墨旖  

      画未墨旖  

1
2024-05-20 04:22

海天宝贝

海天宝贝

1
2024-05-19 04:01

奇葩!房费110AA,这种男人,你是怎么看上的啊?

糯米雞_

糯米雞_

2024-05-20 01:39

假的吧!如果是真情侣,警察绝对不敢这样搞!

大博而化易

大博而化易

夕惕若厉无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