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打工仔,4元买了一张刮刮乐彩票,刮开一看,竟中了50000元大奖!男子满心欢喜到福彩中心兑奖,岂料中心却说:彩票出厂时印刷错误,属于错票,不能兑奖!暴怒的男子将福彩中心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却令人意外!
(来源:新京报)
小朱是深圳一家工厂的模具工,平时就有买彩票的爱好。这天下午,小朱照例来到深圳龙岗一家彩票站,按习惯花20块钱买了5张福彩刮刮乐彩票——“争分夺秒”。
随后小朱一张张彩票刮了起来,他今天运气不错,刮出了一张二等奖2000元彩票。兴奋的小张更加卖力地刮了起来,仔细一看最后一张的数字,竟是中了一等奖50000元!
小朱高兴的跳了起来,当即按照彩票店主的指引,前往深圳福彩中心兑奖!满心欢喜地小朱来到福彩中心,将50000元彩票递给了一个工作人员。
岂料,这位工作人员在用电脑扫描了两张彩票的条形码后,竟告诉小朱不能兑奖!小朱一下如坠冰窖,工作人员说有人用激光在彩票上“做了手脚”。小朱当即就急了,表示自己就是个模具工,要会激光弄彩票,还用得着打工吗?
可多次交涉,福彩中心均表示彩票有问题,不能兑奖。小朱没有办法,只得自掏腰包3000块,把两张彩票拿去司法鉴定,结果司法中心出具鉴定书:彩票没有伪造痕迹。
本以为有了司法鉴定书,福彩中心会乖乖就范,将自己的5万元大奖兑现。哪知道,福彩中心又有了另一番说辞,说彩票奖区显示和条形码不一致,彩票在印刷过程中出现错误,里面的数字“42”角掉了,看起来是“12”,属于错票。
如果是错票,那这张票就是无效票,不能兑奖,只能返回购票的4块钱。这回小朱彻底傻眼了,一会说自己伪造彩票,一会说彩票印刷错误。
小朱感觉被耍了,更加不能接受,随后将福彩中心告上法庭,索赔包括彩票中奖款、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70750元。
此事一经传到网上,引起了网民的热议。大部分网友表示,不管是不是印错,都应该兑奖,又不是人为作假,印刷错误和彩民无关,彩民只要遵守游戏规则就好了,如果以后中奖都说是印刷错误,谁还敢买彩票?
也有网友认为,中了5万大奖,仅凭福彩中心一句“废票”,就一毛钱拿不到,那岂不是在开国际玩笑。即便是印刷错误,也应该是印刷厂和福彩中心的责任,凭什么要彩民承担?关于此案有两个关键的问题:
1、彩票到底有没有效?福彩中心要不要兑奖?
小朱认为,彩票背面规则里只规定了“刮开区奖符残缺不清或覆盖膜刮不开的彩票,均视为废票”的情形,显然并没有提及印刷错误彩票为废票的规则。因此,按照兑奖规则来说,这就是一张中奖彩票,按《合同法》规定,福彩中心必须履行中奖义务。
双方争辩的焦点,彩票上的数字到底是“42”还是“12”,福彩中心在法庭上承认了印刷时确实出现瑕疵漏了墨,导致“4”印成了“1”。
不过,彩票中心表示,“争分夺秒”彩票是否中奖有3种验证方法:一是看中奖数字,二是看验证代码,三是二维码验证,由于印刷时数字错误,这三种方法验证都证明小朱没有中奖!既然没有中奖,福彩中心则无需兑奖。
小朱认为,不管彩票是否印刷错误,既然自己买了彩票,就与福彩中心形成合同关系,而且票面上显示的游戏规则和中奖金额,已经自然形成了一种“格式合同”,福彩中心则与印刷厂形成合同关系。
既然彩票中奖已经排除彩民“做手脚”,也承认是印刷失误,那这只能说明是福彩中心跟印刷公司之间存在纠纷。
如果福彩中心拒绝兑现承诺就是违约,而彩民朱刚没有任何过错,既然他的彩票符合游戏规则,福彩中心就应当依法兑奖。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因这张彩票本来就存在印刷缺漏的,所以福彩中心对缺漏彩票没有兑付的义务。实际上,中奖号码是“12”,而小朱的彩票本身数字是“42”。
如果想要兑奖,首先应该建立在中奖的基础之上,按照彩票上的游戏规则,小朱并没有中奖,因此福彩中心也不应为其兑奖。
2、福彩中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法院认为,福彩中心印刷彩票有错误,对彩民小朱来说,已经构成了违约,因此福彩中心应当为这张错票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小朱在购买这张彩票外的鉴定费用、交通费、误工费等福彩中心都应该予以补偿。
可如果这是一张错票或废票,那么小朱没有中奖的损失又应该谁来承担呢(因为小朱买一张正常彩票有可能会中奖)?
法院则表示,购买彩票实质上就是博彩,能否中奖或者中多少都具有随机性,错票与小朱是否能中奖无关,因此福彩中心不用赔偿小朱未中奖的损失。
最后,法院判决深圳福彩中心退还小朱购票款4元,并赔偿小朱鉴定费用、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6500元,驳回原告小朱的其他诉讼请求。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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