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男子喝完酒,在小区车里熟睡。一民警巡逻至此,发现汽车发动机轰鸣,遂叫醒男子,发现其酒气冲天,酒精检测高达150!随即认定男子醉驾,并对他处罚!男子大喊冤枉:“车里睡觉,怎么成醉驾啦?”并将警方告上法庭!
这天凌晨,井陉县一位值班民警正在路上巡逻,当他来到了某小区附近时,突然听到很大的音响声音。民警立即朝着声音发出的方位走去,发现一辆冀A牌照车辆,停在小区路上的停车场车位上。
只听见车内发出震耳欲聋的音响声,并且汽车双闪还在昏暗的路灯下一闪一闪!民警觉得蹊跷,立即走上前,发现汽车发动机还在轰隆作响!
隔着玻璃,民警瞧见了里面有一名男子正在驾驶座熟睡。民警随即开始敲击车身和车窗玻璃,敲了大概6、7分钟,男子才醒过来!迷迷糊糊的男子将车门打开,民警立即警觉起来,车内竟酒气冲天!
见事情非同小可,民警迅速通知了交警:“这里有人涉嫌酒驾,赶快过来!”随后民警便问男子姓名,还检查了他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发现他姓段。此时男子满脸通红,满身酒气,神志也不是特别清醒!
很快,交警也赶到了现场,他们立即对段某进行酒精呼测试,发现其酒精含量高达150毫克/100毫升(醉驾标准是80毫克)!交警见状大吃一惊,随即问段某喝了多少,段某则回复说喝的白酒,有二两多!
不过,当交警问段某,喝这么多酒还能开车时,段某却并没承认喝酒开车。交警立即将段某的车辆查扣,还将他拘留。期间,交警制作现场笔录让段某签字,段某虽然签下了名字,但还在旁边补签了“有异议”三个字。
交警又将段某拉到医院抽血,抽血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5毫克/100毫升!交警随即认定段某醉酒驾驶,吊销他的驾照,还要对他危险驾驶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段某顿时大感冤枉,自己就在车里喝了酒睡了一觉,怎么就被认定醉驾?吊销驾照不说,还要查自己的危险驾驶!段某不服,随即申请行政复议,却被告知依旧维持原有处罚!
无奈之下,段某只得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段某认为交警就因为自己在车里睡觉,并喝了酒就认定自己违法,是不成立的。
自己并没有驾驶和移动过车辆,启动发动机也是为了开空调取暖,交警的处罚,证据明显不足。
对此,交警也有说法。一是当时段某车正在启动,而且开着大灯打着双闪,这明显是刚开完车之后停车的状态。
二是段某当时神志还是清醒的,能够回答自己喝了多少酒等等。
三是现场笔录有段某的签字,虽然有“有异议”字样。四是关于段某在车内喝酒的情况,与常识不符。
段某声称自己是驾车到小区附近停车场,然后将白酒从白酒瓶,倒入塑料瓶里后进行饮用。
但警方认为白酒瓶里的酒还很多,塑料瓶里的酒也还有不少,不太像从白酒瓶里倒进去的,况且喝了这么点酒,也不会出现酒精含量超标如此严重的情况。
关于段某是否涉嫌危险驾驶,交警方面也给出了解释。如果说段某被认定醉酒驾驶,那肯定涉嫌危险驾驶。即便他没有醉酒驾驶,而是在车上喝酒,但此时车辆启动,很有可能对公共安全产生隐患。
法院审理认为,段某处于饮酒且处于醉酒状态,这是双方都认定的事实。
但交警提供的证据里,只有段某在车里睡觉、打开双闪和发动机的行为,却没有他酒后驾驶行为的证据,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据此,判决交管局撤销对段某的处罚,同时承担50块钱案件受理费。
而且警方的证词里,也是提到了发现段某时,他正在熟睡状态,因此,不管从民警和交警的记录里,都没有段某酒后驾车的情况。
那么,喝醉酒了在驾驶座睡着,到底算不算醉驾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认定酒驾必须要两个条件:一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狭义上的酒驾),二是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100毫升(含)。
当然,这里也引申另外一个话题,如果段某是在醉酒后挪动车位,算不算醉驾呢?答案是肯定的。
无论是公路还是小区或单位的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公共停车场和广场等,都算在道路上行车,属于醉酒驾驶,也不影响危险驾驶的定性。
因此,段某喝醉在车上睡觉,不管酒精含量多少,都不能算酒后驾驶。
交管局不服,提出上诉。不过,二审依旧维持原判。交警声称正常人,在车里用塑料瓶喝酒不正常,以此推定段某酒后驾车,在证据链条上很明显是有瑕疵的。
虽然段某最终赢得诉讼的胜利,但还是要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酒后挪车或等代驾时挪车也属于犯罪,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