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孕妇到医院产检,发现胎儿可能畸形,便到另一家知名医院,进行三次针对性检查,可该医院三次都说胎儿一切正常。出于对医院信任,孕妇生下胎儿,哪知道,孩子竟右上肢畸形缺失,女子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
小俊先天左耳失聪,一直很自卑,直到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小梅走进了他的世界。两人彼此扶持,彼此照顾,在小梅30岁那年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不久小梅就怀孕了,他们开始憧憬着三口之家的幸福生活。然而小俊内心暗暗担忧,自己的耳朵有残疾,生一个健康孩子的渴望比其他人更为强烈。
小俊特别预约了县里的妇产医院,每个月为小梅做一次B超检查。小梅安慰他说:“别担心,医生说了你耳朵的问题不会遗传,你就安心准备当爸爸吧”。
转眼小梅怀孕7个月,小俊照例陪小梅去医院做产前检查,哪知道,他们却得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胎儿右上肢畸形?建议进一步检查!”
夫妻俩如遭五雷轰顶,怎么会这样!脸色苍白的小俊更是站立不稳、摇摇欲坠,自己的家庭再也承受不了一个残疾孩子的降生了。如果是畸形儿,那就意味着只能引产!
小梅反而很快镇定下来,看着丈夫安慰他:“别担心,现在看病总有误诊的情况,B超检查也很可能看错,医生不是说可能有问题嘛,咱们到大医院再看看。”
听了妻子的话,小俊心里生出一丝希望,于是急忙带着小梅驱车赶往市里一家知名医院做专业检查。医院一名医生给小梅做了彩超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医生告诉他们:“胎儿很好,一切正常。”
两次结果不一样,夫妻两糊涂了:“这到底是有病还是没病呢?”他们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于是向医生说明了情况,恳求医院再仔细地检查一次。
在医生的建议下,小梅又针对性地进行了数字成像与核磁共振两次检查,而两次检查均显示:胎儿未见明显异常。也就是说,三次检查结果均显示小梅腹中胎儿发育正常。
夫妻俩想,这是全市知名的大医院,无论是设备性能、专业知识,还是医疗水平,都是全市一流,检查的结果应该更有信任度。
就这样,两人都松了一口气。小俊摸着妻子的肚子充满期待地说道:“宝宝啊,你一定要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地长大,爸爸妈妈等你的到来!”
小梅则笑着说道:“咱们的宝贝一定会平安顺利的长大的,医生不是说了么宝宝一切正常,你就放心吧。”
过了几个月,小梅在县里的妇产医院顺利诞下一名女孩。哪知道,让夫妻两无法接受的是,孩子却是右上肢畸形缺失的严重缺陷儿!
夫妻俩人犹如五雷轰顶,知名医院3次针对性检查,都说没有问题,如今却生出一个残疾孩子!小俊拿着检查结果报告单,要向当初为他们做复查的知名医院讨个说法!
如果当初医院能查出孩子确实有残疾,那这个孩子就不会出生,也不会给他们造成如此严重的精神痛苦和创伤。
可面对小俊的责问,知名医院表示,从所有的检查报告内容来看,显示的是胎儿无明显异常。至于为什么没有检验出胎儿畸形,是因为胎儿检查受设备条件、医疗水平,及胎儿多种因素的影响,责任不在医院。
“讨个说法”的过程比小俊想象的要艰难,跑了很多次医院,都交涉无果。最后,他们只得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咨询律师后,小俊夫妇以医院侵害“健康生育选择权”为由,一纸诉状将知名医院诉至法院,并向医院提出了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00多万元!
小俊夫妇拿着知名医院的诊断报告和影像胶片,来到省总医院,医院专家看了核磁共振胶片结果,认为上面充分提示了胎儿右上肢发育畸形。
夫妻俩认为医院没有看出来,也没有告知夫妻俩胎儿有畸形,完全是医院的过错造成的。
知名医院则辩称:四肢畸形不属于常见畸形检查范围。超声波检查胎儿肢体的显示易受位置变化及胎儿身体遮盖等因素影响,因此,彩超检查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核磁共振等影像学检查,亦同样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医院超声波检查报告关于“脊柱四肢未见异常”的描述,只表示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并不意味着保证一切正常。
况且胎儿属于先天性残疾,胎儿的畸形属少见畸形及超声诊断畸形,不应由医院承担责任。
小俊夫妇异常气愤,认为从彩超或核磁共振影像里筛查出胎儿畸形,只是医院的常规诊断手段,不是什么高深的医学难题,造成他们没有发现畸形的原因,完全是医院不负责所致。
法院审理认为,在县医院判断出胎儿畸形后,作为三级甲等的知名医院,完全可以根据核磁共振影像判断出胎儿畸形。
而且影像上也显示了这一缺陷,但医院却仍旧出具胎儿一切正常。医院医生有疏忽注意的过错,最后被判赔给小俊夫妇8万元精神抚慰金。
胎儿畸形预防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情,毕竟一个孩子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未来,希望每个医生都认真对待孕妇的每一次检查,为她们能生下一个健康的宝宝保驾护航。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