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么?”浙江杭州,一男子用餐结束后,刚走出餐厅十米远,就被女服务员追出来并质疑其没结账。可男子出示支付记录后,女服务员还是不让其离开。发生争执后,男子因被群众误以为吃霸王餐,当街殴打女服务员。事后民警还了男子清白、证实女服务员是文盲,但民警认为,男子殴打他人违法,并对其处拘留并处罚款。男子不服并6次告上法庭。
(来源:浙江杭州下城区法院、浙江省高院)
76年出生的男子张某是某公司员工。事发当天晚上,张某与朋友到餐厅用餐时,一共消费了108元。
消费结束后,张某离开餐桌独自前往收银台告知桌号结账,18时18分,张某使用银联结账108元,然后收银员交给张某付款凭证,后张某又回到原座位。
5分钟后,张某在付款凭证放在餐桌的情况下,与朋友一起离开餐厅。可张某刚走出离餐厅10米远,餐厅女服务员王某却追了出来,声称张某还没有付款。
虽然付款凭证放在了餐桌上,但张某手机上还有付款记录,并当场出示了支付记录给王某看。
但王某还是不相信并要求张某回去餐厅确认一下。
此时张某怎么也没有想到王某是文盲,在餐厅领工资时连签名都是同事教她的。张某拒绝回餐厅确认。
见张某着急离开、不敢回去确认。害怕被餐厅要求承担责任的王某,就更着急了,并一路跟着张某。
走了几分钟后,因离餐厅越来越远,王某开始着急了,于是停下脚步并拽着张某不让其离开。
随后双方发生了争执,争执过程中,王某大声说张某吃饭不给钱。路过群众不明真相,纷纷驻足观看。
张某觉得自己受辱并因一时冲动,打了王某。群众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并到餐厅核实了情况。
虽然民警最后证明张某是清白的,但民警认为张某太冲动了,并造成王某身体受到轻微伤的后果,医药费餐厅已经垫付了7千元。因此,其殴打他人的行为,不仅要行政处罚,而且,还不属于情节较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据此,公安机关对张某处拘留8日并处300元罚款。
被拘留后,张某觉得自己很冤,准备到餐厅找王某讨要说法,结果却被告知王某确实文盲且已经开除。
事后张某先是申请行政复议,无果后,又以王某拽其在先,其只是正当防卫为由,两次提起行政诉讼。
但一、二审法院均认为,王某没有攻击、伤害张某,张某只要回餐厅核实就能解决为由,驳回其诉求。
两次败诉后,张某还是不服,又以当时王某限制其人身自由为由,质疑公安机关为什么不对张某处罚。
但公安机关认为:
现有证据证明双方是消费纠纷,王某只是误认为张某未付款,遂一路对其拉扯并没有限制其人身自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5条规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二)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据此,公安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法院认为:
首先,双方因一场误会引发本案实属不该,张某可以通过回店核实的方式消除误会,可其却当街对王某大打出手,其应当要为其冲动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从主观上讲,王某跟随、拉扯张某,只是为了让其回店内确认是否结账,且也明确告知了张某。
最后,从客观上讲,王某并没有使用禁闭或者其他 强制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张某支配个人身体自由。
因此,一审法院支持公安机关并驳回张某的诉求。
(一审宣判后,未查到张某是否上诉,但查到省高院就张某起诉餐厅民事侵权的再审申请判决书。)
省高院的裁判文书显示,张某认为,王某当街指责其吃“霸王餐”的行为,已经侵犯其名誉权。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据此,张某主张虽然王某已经离职,但餐厅作为用人单位应当要为其用人过失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但再审法院也认为,餐厅已经赔礼道歉,且张某未能举证证明其精神受到损害,故驳回张某再审申请。
也就是说,张某3次提起行政诉讼、3次提起民事诉讼都以败诉告终,主要原因在于其当时太冲动了!
六极塘
王某污蔑了顾客,让顾客人格与精神受损,居然不受法律制裁?
Allegory 回复 05-29 20:30
法官竟然说没有证据证明消费者精神受到了伤害[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Number丶9 回复 05-26 23:17
听说雇佣这类人,能有什么的来着,我们单位,我们部门都有这样的人,不过以前走了两个,现在还有一个,反正就是一根筋,脑子转不过弯,你要说她蠢,她一点都不蠢,会挑事情做,不好做的,她还不做,基本上,能出来打工,并且不是一整个店都是这样的人,那就是不存在那种类似帮残疾人士的单位,只是请这种人,花钱少,还能出了事找人背锅
龙城飞将
下次请一个精神病人,杀个人都没有关系。
一呆再呆 回复 05-25 11:42
好主意,到时候精神病强制入院医疗,你这个行为人居心不良,危害公共安全,直接死刑立即执行。就是没进去,你觉得精神病家人会放过你?
钢材专蛀
不论事情的起因,只看结果的都是断章取义,试问本案,无因哪来的果?起因是谁造成的?该服务员作为正常人,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并赔偿顾客精神损失费。
红米 回复 05-25 13:38
他们才不问因,只问果,和他们又没关系。
阳光灿烂
这事对顾客批评教育比较恰当,酒店用人不培训不管理好应负事件全责
原乡人 回复 05-27 19:13
异性当街拉拉扯扯挨揍真没什么好怪的
孤伴 回复 原乡人 05-29 14:39
角度刁钻,没毛病
二泉映月
老实讲,在大众广庭之下被饭店服务员诬为吃霸王餐且被人拉拽,明显存在污辱人格与尊严,不能因为制造误为一方因文盲而免责,应该打人者判罚,同时对污辱他人者也应有饭店方赔付精神损失费,方显公平。
用户15xxx50 回复 05-27 16:29
何止精神受损,简直是社死
问我n 回复 05-28 05:38
天天坐饭店门口说这段事。直到饭店倒闭
和而不同
这是怎么审的?精神损失还要证明吗?肯定当事人是非常气愤的呀,都是些什么法官?
我有美酒醉琉璃 回复 05-27 20:39
社死,就是精神损失
平安 回复 05-26 07:31
妙注意
用户91xxx56
?这是碰瓷吧,一个人的名誉就这么不值钱,大庭广众下大喊你吃霸王餐不算侵权?
吉祥财
好好的吃顿饭,没有赖账,已经结完账,无理被拉扯阻扰,限制人身自由并被指责吃霸王餐,要顾客为饭店服务员不合格负责,配合服务员的额外要求,太无理荒唐。我认为顾客是冤枉的。饭店和服务员加顾客都有责任,饭店方面错在先,不专业无厘头,不然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傲寒
什么玩意
用户13xxx92
请个文盲当收银员?怎么编的?现在还有文盲?
ZSJ 回复 05-25 10:48
是服务员
和而不同
餐厅聘请服务员多大岁数不识字,现在年轻人还有不识字的吗?简直胡说八道
用户10xxx69 回复 05-26 12:55
七八年前在超市见过一个二十来岁的女的不识字,问我上面写的什么?只能说那些父母怎么想的?居然不让女儿读书
莲花亭主 回复 05-25 18:40
识不识字解释权在餐厅,况且这和识不识字没关系。
米西
有一年在某连锁超市(已倒闭)买一大包礼品去朋友家拜年,出闸时报警声响,马上飞来3、4个人围着我,一大堆人看着我,我当时脸像火烧,打开包后竟然是收银员把解开的防盗扣也装在里面,一一对单后放行,连一句歉意都没有,活该倒闭。
飞飞
张某的人格受到了公然侵犯困啊
凡夫俗子
这是寻衅滋事,打她就是正当防卫!
用户10xxx69 回复 05-26 12:57
她不识字,其实不能怪她,但饭店应当赔偿顾客精神损失
蓝天 回复 05-26 16:28
碰到文盲只能倒霉赔医药费,但商家培训员工不足,理应赔偿顾客损失。还好服务员不是精神病,否则杀了白杀。
全国的榜样
动手打人被法院判赔没问题,但这个张某应该以造谣污陷起诉,并将餐厅列为连带追回损失。
月亮之上
顾客是上帝历来都只是挂在嘴边的。
劍帝萊維 回复 05-25 16:34
人家餐厅老板说了,他是中国人不信耶稣
诺诺的爷爷
这判决不服众!
BZQing
这个当事人你要是抱住法院院长死活就别放,他要是打你就说打人犯法,他要是说你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你就说我只是想要一元钱买个馒头吃。
沐雨宸風
我付钱了为什么要回去核实?核实什么?耽误的时间你赔偿吗?
咪咪是妖精
事有原由!理该无责!责在店方!动手是自卫!
风语者
为这样的冲动点一百个赞
莲花亭主
遇事要淡定,不让离开就先回大厅坐下,掏出手机打110,称被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然后开启网络直播模式,欢迎广大市民围观,这家店是如何冤枉客户的。相信这个广告会很受老板欢迎。
现代化 回复 05-26 20:51
直接110打过去
一呆再呆
人家是傻子误会你可以找警察解决,但你直接动手解决別人,那轮到警察解决你了,傻子才会告,告得赢?
朝阳
文盲?那就应该追究餐厅老板的责任。
用户14xxx54
既是文盲,又怎能区别哪个桌号付没付?明明有付款单子和记录,我凭什么跟你回店里核实,耽误我时间不算?当街拉扯我污蔑我不揍你揍谁?按我连你法官一起揍,凭什么人家的错要我承担?
阿雷
出事了变成文盲了,招聘的时候不写简历的吗,又不是洗菜阿姨 是前台服务员,文盲根本胜任不了,不过现在文盲还是很少的,总不会请60岁以上老人吧
天涯 回复 05-29 14:13
就是啊,文盲别人点菜他怎么记住什么菜
萨尼克瑞泽 回复 05-25 19:09
可别,60岁以上的也没有文盲吧
更改名字
文盲,我姥姥90多岁没上过学,但是你说她是文盲新闻里出现的字10个有6个认识,你说她不是文盲吧,她基本就会写自己名字!见过30左右岁数的文盲,不是穷是懒!然后学特种作业考试,还振振有词,我直接告诉他,他的穷是必然的,而且会一直穷!
栗子
都拉扯客人了,她还没错?
重重滴
可能吗?AI编真是没低线!一个文盲,怎么知道别人没付钱?
Number丶9 回复 05-25 15:44
给人怂恿了呗,我们部门也有一个,她姐说她以前给霸凌过后就不太正常了,前几个星期干活的时候,就给一些阿姨怂恿,乱拿分配好的工作来做,结果给骂了一顿
白云无尽时
学历歧视,文盲就开除了。
悠然
拉着顾客不让走,是不限制他人自由??
周永
网上付款已收到信息为准,不能已付款信息为准,为什么不知道的话别咧咧。真付了计较什么,完全怀疑出事后付的,故事太不真实。
曾经沧海难为水 回复 05-28 00:46
都给付款小票了,还要如何证明?
野火2020 回复 05-28 18:07
所以文盲屁事多啊!
用户18xxx55
你可以参考一下,反正折磨你了屁事没有,如果你动手打我了,你不但被拘留,还得赔偿医疗费。
用户10xxx87
杭州?哪家店?暴光这家店,以后谁也不去这家店,让它关门!
shtbb
现在还有文盲?玩呢
chenqingli1234
安敲诈勒索罪起诉
请叫我老怼
打人与被打都是不对的,这就要全社会都要做“孙子”,要熟读“孙子兵法”,要用“孙子兵法”打败爷爷们
澳六财源
文盲?所以被打活该
稳点赢
一路跟随阻止顾客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给饭店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就解决的问题竟然污蔑顾客吃霸王餐,必须惩戒!
喂一你叫我什么
污蔑他人就是精神伤害,强制当事人无法行动自由不犯法?这些法官也不认识字?读不懂法规?
艹蛋的人生
换我也打
老王
这个事件问题焦点可不是顾客没有回店里核实,而是顾客没有义务回去核实。核实是店方自己的事情。店员为什么不回去核实一下?
guanyuzp
服务员在事实上犯了污蔑罪,她不报警反而诉苦民众。
嘿嘿
找个不要脸皮的低收入孤寡老人,把饭店给干黄了!
江南风
太冤了!
用户10xxx41
拉扯不是限制人身自由吗
买火柴的怪蜀黍
老板居然敢让一个文盲收银?
尘埃
这情况换做是我也是打了再说
小猫咪
招个文盲收银,太滑稽了吧
老王
判决不公。已经付款且出示付款凭证。店方以店员不识字为由纠缠顾客,应承担责任。纠缠顾客很远,且有拉扯行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顾客还击可以视为正当防卫。这个事件的前提是顾客已经付款。店方应当自己找自己的原因,店方自己误解顾客,本应向顾客道歉,反而还跟踪骚扰纠缠顾客,已形成违法,顾客实施反击,如未造成过当的程度,应当免于处罚。
用户18xxx68
责任应五五开
Robert SZE
这男的,确实违法!处罚太轻了。
黑星
反正,女人就可以耍无赖
笑看云起
感觉是女服务员自己找打呀
哼!萌个了卖
明明餐厅寻衅滋事
用户10xxx72
这也行,正当防卫有错吗?我自己走路,别人拉扯不让走,不应该打吗?这以后女人都去当抢劫犯好,抢到了等去抓,抢不成还可以碰瓷
华凰
那就再揍她几顿
磊磊
万能的网友去查一下,看看杭州的那个餐厅,居然这么牛逼
用户10xxx18
谁买得了单谁负责?总得有人担当。但肯定不是它!
雪在烧
这饭店还不得关门啊
四哥
你觉得没付账,你可以报警处理,你拖拽别人不让走,一是企图限制人身自由,二是侵害了别人的声誉,这些行为,是个人都能看明白,服务员被打,就算有责任,也是占一小半的责任,事情的起因是服务员,不能因为是文盲就可以放过。任何一个人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动手打她,所以这是一个正常的行为,凭啥要赔钱
用户11xxx60
多大点事啊,回饭馆确认一下不就得了,确认后把老板骂一顿或者免单就完事了。
傲云飞
文盲能做服务员?那下次服务员杀了老板也是无罪的 因为不识字质疑老板没有给工资 就把老板杀了
用户18xxx47
名誉权?小民哪有什么名誉权
用户89xxx17
啥叫“士可杀不可辱”?一句话就说明等级,士族以下是没有名誉权的[doge][doge][doge]
行道
神州就是神[点赞]
用户16xxx47
打人就是不对啊,要么认罚再告店员污蔑
孤琴
张某确实也冤
龍的心
真的很怕文盲,话不会说,事不会做,叙述一件事情都说不明白,唉
总有刁民想害朕
这种店干不了多久就会癀
清风
这服务员如果是个更强壮的大汉,该男性还能自仗身高体重优势冲动到对对方拳打脚踢?
加勒比海带 回复 05-25 11:33
那就是吃一次饭要两次钱,敲诈勒索!
草芥
一直都扭曲的,一直一直
驳虎
我是文盲我有理!
jK随波逐流去摸鱼
我一般都用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经常出现延迟的情况。大概是用的人多,再加上后台的技术服务升级系统没有阿里的快造成的。
恭贺新喜
事出有因,服务员过错在先,客人才出过错,惩罚不公!
无雪
这个打人被拘不稀罕。没有毛病,人家本来就是这个剧本。
风雨
不平等!
大伟
付了账的名誉谁负责,打虽然打了!名誉扫地了,是真没付账吗
大胡
顾客就是上帝,餐厅应该赔偿,污蔑和欺诈顾客!
空穿档
又是土匪办案
用户10xxx72
拉扯不算限制自由,牛逼牛逼的理由
王么么
竟然还有文盲
老王
如果以不识字为理由可以做违法行为,那就要乱套了。
凯凯
应该赔顾客精神费
一笑泯情愁
文盲?女服员70以上了?
火星用户
论读书的重要性
二狗子他爸
因为文盲,污蔑别人,就有理了?
大侠叔宝
雇文盲不文盲是饭店的事情与顾客有何关系?饭店应该给予一定的赔偿
band
这个商家该罚!
杨帆远航
要是我就报警,再到店门口给这家店做做广告,抢劫一样的
用户92xxx91
服务员虽然没有对我张某造成精神伤害,但是现在实实在在的给张某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现在由于饭店服务员在饭店工作期间给张某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应该由饭店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
用户10xxx92
没有能力就不该管超出能力之外的事
何肇东
唉
elaineranyx
可以任意拉址?
王首道
打女人的确是罪犯,判轻了,应当拘役一年
用户54xxx65
餐厅有错,服务行业为什么要用文盲作服务员?
用户14xxx42
讲个实话,当地公安机关执法方式也大死板了,没有一丝人情味,像这种打人违法行为完全可以调解处理,没有必要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莘莘学子
张某为什么不将付款收据带走?才惹到这样的事。
独孤『涅磐』 回复 05-25 22:46
手机的付款记录她看不懂所以有付款收据她就能看得懂吗[抠鼻]
海涛
临时工啊!好借口,一招吃遍天下
熊宝贝
遇事要冷静,回去确认,实在弄不清楚,就到派出所去处理,动气不值得。
蔡文姬 回复 05-25 14:09
好像谁都有时间似的,
和平使者 回复 蔡文姬 05-25 14:20
所以后面事情闹大了就不要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