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网约车司机按照乘客的意思,将乘客遗落在车上的手机送到指定的地点后,乘客为了无偿要回手机,找来交警前来为其索要。司机告知交警事前双方约定好是200元酬劳的后,声称要将手机送到派出所处理,交警当时没有阻拦。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司机的做法!
(来源:纵缆新闻)
一网约车司机晚上接单后,一乘客因自身的疏忽大意,不小心将手机遗落在车上。
乘客发现后,第一时间用朋友的手机拨打自己的电话。网约车也是个耿直的人,接了电话并承认手机确实是遗落在车上了,且与乘客约定好将手机送到指定位置、乘客支付其200元酬劳。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司机跑了20多公里将手机送到指定地点后,司机为此无偿拿回手机,竟然叫来路上执勤的交警过来向网约车司机索要。
网约车司机也没藏着掖着,直接和交警说,事前双方是约定好的,送回来的酬劳是200元,自己本来是要接单的,既耽误时间也消耗油钱。
既然乘客现在出尔反尔,不愿意支付这200元酬劳,那么自己就将手机送去派出所,等公安民警处理。
交警得知事情原委后回答道:“那你就送去派出所吧!”司机听后二话不说,直接启动汽车离开现场。
乘客及其同行朋友全程不敢接话,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机又再次离开了自己的视线,且到底会送到哪个派出所,其当时也是不得而知的。
有网友们表示,看来这位乘客之前没和交警说实话,交警才会上前来帮忙要手机的,但得知实情后,交警也认为司机的要求不过份!所以才会让其离开。
也有网友表示,200元就能看出一个人的诚信,身边朋友还都没有制止!真是可悲可叹!到时候自己去取手机,不仅花时间、还要支付来回车费?何必呢?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无论是捡到别人的手机还是手表、名贵包包等其他贵重物品,法律都称之为拾得他人财物。
民法典第312条明确规定,财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也就是说,虽然是因乘客疏大意而遗失的手机,但从法律上讲,乘客确实是可以要求司机返还手机的。
其次,对于拾得他人财物到底应当如何处理,民法典第314条是这样规定的。即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
换而言之,司机在捡到乘客的手机后,最简单的做法,是交给附近派出所的民警处理。即从法律上讲,司机是没有义务按照乘客的要求送到指定地点的。
最后,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是完全民事法律行为人,且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即便是口头约定,也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143条同时还规定,口头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只要乘客事前承诺过要支付司机这200元酬劳的,那么乘客就有支付这200元的义务,否则,乘客的行为就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还有网友认为,如果是我就先不还了,必须要争个理!必须要乘客给了这200元才还,这是诚信!否则,就等乘客告上法庭吧,相信法院到时候也会判决乘客支付这200元的。打赢官司前,没手机用看谁急。大家认为,这种行为可行么?欢迎大家讨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