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本意见第二条规定行为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实施本意见第二条规定行为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
金灿荣教授
2024-06-21 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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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哥
鼓掌
霜篈悠玥
这是准备动手了吧。
笑面虎
活捉二赖子,不能让他跑了。
习惯向左拐
股市骗钱判几几年
AABBCCDDEE
以后不设监狱,重犯直接消灭,余者送沙漠植树或边境守边
冷风
什么时候去抓捕吧,全世界都知道是谁,你也知道是谁。就别装糊涂,去台湾省抓回来判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