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根本来不及查患者冠脉狭窄到3级了
云南立刻谈
2024-07-19 02:51:50
⏯26岁的小王于2022年3月19日20:00空腹剧烈运动后出现乏力、四肢肌肉疼痛,并出现晕厥,恶心呕吐,腹 痛等症状,于次日早晨进展为发绀、四肢冰冷,进食后呕吐等表现,在同事的护送下至广东某医院急诊
⏯医生了解到,小王近1周有节食减 肥,入院查基础生命体征、行胸片检查均无异常,但抽血提示“二氧化碳结合力9.2mmol/L、钾6.02mmol/L、高敏肌钙蛋白I>40000.0ng/L,肝肾功能及心肌酶谱异常”,考虑代谢性酸中毒合并呼吸性碱中毒失代偿期,医院给予纠正酸中毒、补碳酸氢钠注射液及大量补液,但小王仍呼吸急促、口渴,医院以“乏力:横纹肌溶解症”收入住院
⏯16:44小王突发呼之不应,呼吸停止、心跳减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2:09宣布临床死亡。
⏯死亡诊断:横纹肌溶解症(主诊断);急性肾衰竭;高钾血症;代谢性酸中毒;心肌酶谱异常;肝功能不全。
对于这样的情况,家属无法接受医院给出的死亡诊断,在与医院协商争议中,于3月23日,家属与该院、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 心司法对其死因进行鉴定。
⏯一月后,尸检结论分析:“王某符合因心脏病变致急性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剧烈运动、水电解质紊乱等可为心脏病情加重的诱因或辅因。
⏯家属随后提起 诉讼,经双方一致同意,法 院的诉前鉴定中,广州某医调委委托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 心进行鉴定。
2023年5月9日,司法鉴定意见认为,医方存在以下过错:
✅1.医方存在暴发性心肌炎、心脏肥大、心源性休克、急性心衰的误诊性过错;
✅2.在临床诊疗方面:输液方面,急诊和内科未严密监测患者实时出入量,快速大量输液,存在加重暴发性心肌炎合并全心衰;用药 方面,医方未予相应的缓 解病情及其救治措施,存在过错;入院后,患者病情局限性加重情况,医方未能及时转上级医院,存在过错;
✅3.注意义务方面,医方存在病历记录不严谨及其不 良影响的过错。
✅鉴定报告同时指出,小王存在左冠脉前降支粥样硬化狭窄3级、属于自身原发性疾 病。但某医院存在误治的过错,是导致王某死亡的中介原因
⏯综合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过错程度,一审法 院酌定某医院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某医院赔偿小王一家各项损失共计47万余元
👨⚖️2024年4月22日,本案经二审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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