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红楼梦》里从来没写过,买的丫鬟比家生子待遇好。我们可以比较一下:一等丫鬟里,有鸳鸯是家生的,有袭人是买来的;二等丫鬟里,晴雯是买来的,司棋、入画、紫鹃是家生的;三等丫鬟写了出身的只有一个小红,是家生的,而且是管家的女儿,别的都没写出身。她们待遇哪有区别了?

唯一有争议的,是贾母在元宵宴时说袭人的:“他又不是咱们家根生土长的奴才,没受过咱们什么大恩典。他妈没了,我想着要给几两银子发送,也就忘了。”这时贾母还不知道袭人已经享受姨太太待遇——且不管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是把她视为丫鬟的。

是丫鬟,但不是“根生土长的奴才”,那就是“外头的”。“没受过咱们什么大恩典”,在贾母看来,是亏欠着这些“外头的”、也就是买来的丫鬟的。但是下一句:“他妈没了,我想着要给几两银子发送”,并没说要比家生子儿多给几两;也可能是买来的丫鬟家属,惯例并不发丧葬费,而贾母慈善,又看袭人劳苦功高,又心疼她们“没受过”贾府大恩典,才破例要给她母亲赏钱。

家生子儿的父母,本就是贾府的仆人,死了当然该给丧葬费;“外头的”丫鬟父母,不是贾府奴仆,本不需要发丧葬费,但是也可以破例给。就算破例给了,也只是与家生子的待遇取齐,这哪里是“买的丫鬟比家生子待遇更好”了?

有区别的不是丫鬟,而是姨太太。而姨太太“外头的”比家生子儿待遇好,只表现在家属的死亡丧葬费这一个项目上:袭人是“外头的”,她母亲死后赏了四十两;赵姨娘是家生的,她弟弟死后赏了二十两。这是探春查了旧帐,按标准给的,可见是贾府惯例。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惯例?恐怕还是贾母那句话:“他又不是咱们家根生土长的奴才,没受过咱们什么大恩典。”家生的姨太太家属,也是贾府奴仆,平时就领着月钱赏赐种种;“外头的”姨太太家属,不是贾府奴仆,没领过月钱赏赐,所以在死后丧葬费这一项上多给一些。这算是贾府的平衡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