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男子摇一摇,摇到一位漂亮大学生,两人一个月就同居,当他知道女友家做矿业生意后,很郁闷。二人闹分手,他爬到女友宿舍,看到一张纸条后,愤怒地用水果刀把女友和闺蜜全都伤害。女友哭着说愿意嫁给他,男子更怒了,一把掐住女友脖子。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这天,小朱去大学宿舍找女友小熊。却被管理员拦在门外。他在外面转了一圈后,凭借攀岩时练就的功夫爬到二楼女友宿舍,却发现宿舍空无一人。 突然,他意外看到给女友买的包包和匡威帆布经典款鞋被随意丢弃,而一双崭新的鞋子却被摆放在显眼的位置。 鞋盒上,有一张小纸条,大概是女友匆忙中忘记拿了。纸条上,是一个男人的地址。 小朱内心涌起愤怒的火焰。 他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不错的公司。公司附近有所大学,他有爱好打球的习惯。就经常到大学来打球。 有一次,他无聊中打开微信上的摇一摇。居然摇到一个漂亮女孩。他添加对方的微信。知道女孩小熊是一个在校大学生。 之后,两人经常一起打球,攀岩,旅游。相同的爱好,让他们很快走进对方的心。一个月后,两人同居。 春节过年时,小熊带小朱回家。 小朱才发现小熊竟然是富二代,她父母做着矿业公司生意,很有钱。 而他家经济,比较差。 这突如其来的发现让小朱很郁闷,他不愿看别人脸色行事,如果早知道女友家如此有钱,他就不会开始这段感情。 在自卑心理驱使下,他跟小熊之间的另一个矛盾也发生了。 小熊有个好闺蜜小简,小简课余做兼职。做兼职的公司离学校很远。 有一次天下大雨,小熊让小朱去接小简。 因双方电话没打通,导致小朱没接到小简。小熊跟小朱大吵。说他不珍惜自己的闺蜜。 小朱本就因小熊的家世心中郁闷。如今看到女友为了闺蜜跟他吵架,就开始怀疑小熊对他的感情。 此后,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小朱想结婚,小熊却说:“如果你是军人,我立马嫁给你!” 原来,小熊从小心中就有一个军人梦。她喜欢有阳刚之气的男子。 小熊的话,更加让小朱意识到,他们之间的感情并不像小熊之前说的那样。 无数次争吵后,二人都有些灰心。 那晚,二人再次爆发争吵,闻讯赶来的小简,一边帮小熊收拾衣物,一边说:“既然走不下去,干脆分手算了。” 小简原本是向着好友说话。可她忘记了,再好的闺蜜,也应该有界限感。她就算想劝小熊分手,也不该当着小朱的面说。 所以,当小朱和小熊分手后,他认为是小简在背后怂恿。 分手后的他很不甘心,要去找小熊,他爬窗进去,于是就发生文章开头那一幕。 当小朱看到那张纸条后,他认定小朱先背叛了他,才跟他分手。于是,愤怒的火焰在心中燃烧。 而这时,小简回来,他新仇旧恨全部涌上来。掏出怀中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对准小简刺去。 隔壁的小熊听到声音后赶过来,刺红眼睛的小朱又对小熊下手。小熊哭着说:“别打了,我愿意嫁给你。” 小朱更加愤怒,他认为小熊是在敷衍他。他用手狠狠掐住小朱的脖子,直到他自己没有了力气。 他们的打斗声惊动旁人。小熊弟弟闻声赶来。跟小朱打斗在一起。 小简和小熊被送进医院,虽侥幸留下性命,却浑身多处伤痕。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庭审中,双方辩论非常激烈。 法院认为,本案 争议的焦点有两个,第一个是谋杀还是临时起意?第二个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1、小朱对两名女孩行凶,是谋杀还是临时起意? 小朱的辩护人说,小朱杀人是临时起意。 因为小熊曾经在短信上刺激小朱,说他图谋不轨,不是看上他的人,而是图她家的钱财。 就是因为这样的信息,才刺激到小朱行凶杀人,因此小朱是临时起意。 小熊的律师却说,那条短信是4月份发的,案发是五月份,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难道小朱还没有从情绪中恢复过来? 小朱是故意杀人。 2、法院认为: 首先,小朱爬窗进入小熊宿舍的。 其次,小朱去的时候,手中拿着水果刀。事后他交代,他特意转了很多家超市,找到这套600元的刀具? 以小朱的家庭条件,他为何要买这么贵的水果刀?显见是有预谋的。 3、第二个争议焦点:是杀人未遂还是杀人终止? 小朱在行动过程中,面对女友的求饶并没有终止,直到他最后没有力气了才停止犯罪,因此是杀人未遂。 《民法典》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朱光天化日跑到学校宿舍行凶,手段残忍,对学生心理带来严重伤害,属情节恶劣。 综上,法院判决:判处小朱14年有期徒刑。 冲动是魔鬼,小朱终于为他的冲动付出代价,但他对这个判决心服口服,因为他的行为给两个女孩带来终身伤害。 小朱和小熊通过摇一摇认识,一个月后就同居。 他们不了解清楚就发生亲密关系。也为之后的悲剧埋下伏笔。 男女之间,不论是感情还是婚姻。都一定要让它慢下来,慢慢去了解,去接触一个人。 对此,你怎能看?
昆明,男子摇一摇,摇到一位漂亮大学生,两人一个月就同居,当他知道女友家做矿业生意
大博而化易
2024-07-24 20: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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