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产停业补偿?
陈博扬房产纠纷
2024-07-25 00:53:3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停产停业损失,一般以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主,根据房屋征收前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使用效益和实际停产、停业期限等确定。
🛴停产停业的损失是否应当赔偿以及谁是请求赔偿的权利主体,目前法律并未明确,应当结合公平原则和填平补齐原则全面综合判断。
✅一般来说,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象是以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的实际经营人,因此承租人才是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象但也要结合补偿方式、安置政策;出租人则可以主张相应的租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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