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耀湘绝对是辽沈战役中的最大罪人。
1948年10月5日,东北剿总已经决定出兵,廖耀湘到了10月11日还是没能完成新民集结。其罪为一。
10月11日到10月13日,他又在新开河停止进军三天。其罪为二。
10月16日到10月21日,他又在彰武、阜新地区停止了六天。其罪为三。
廖耀湘在原地晃悠半个月的时间里,无一例外都是关键节点。
例如重兵集结新民耗费七天时间里,负责阻击他的五纵、六纵、十纵还没来得及进入阻援战场。
例如在新开河东岸停留三天的时间里,五纵和十纵决定后撤,恰是他急速进军的好机会。
例如在新立屯、彰武停留的时间里,是五纵、六纵以及十纵赶路的时间,也是锦州攻坚部队最无战斗力的时间,更是他进攻黑山、南撤营口的最好的时机。
这三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他没有一个能够利用,反而自吹自擂手中皆为精锐,落得一个三天被歼灭的下场。
老话真是说得好,十万头猪,三天也抓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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