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觉得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存在着某些不合理性。 比如车撞坏了,责任方就是负责给修车,这就非常不合理。车被撞的时候,难道损伤的仅仅是被撞坏的部分吗?其他部分一点都不受影响吗?而且,事故车以后在卖车的时候,也会少卖不少钱。这些损失难道不应该估价赔偿吗?现在都由受害方承担,真的太不公平了。 再说人被撞坏了,也一样哪坏了负责治哪里,也特别不合理。人被撞击的时候,就撞坏的地方受损了吗?其他地方一点都不受影响?再有,撞坏的地方能恢复如初吗?比如颈椎腰椎受伤,是很难恢复到最初的情况,都会受损,落下病根,成为永久伤害。治疗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缓解消除症状而已。 很多身体伤害都会影响以后的工作生活,而这种情况,很难获得赔偿。 因为交通事故住院治疗,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所以还存在责任方没保商业险由于贫穷拿不出医疗费和其他赔偿费,受害者自认倒霉的事。 现在开车,很多人太随意,所以交通事故频发。究其原因,就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所以,交通事故赔偿应该重罚重赔重判,这样对受害者才公平,对肇事者也能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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