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对于司机姜永亮来说,有两点信息对他是有利的:
1. 有记者去到了事故现场进行采访,他们发现那条路上有很多私家车、三轮车和电动车在通行。通过询问附近的村民,记者了解到这条路之前是被封锁的,但后来隔离墩被移走了,道路可以“正常通行”。
2. 一个叫做“阜阳普法”的官方媒体公正地发声了,他们引用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这个媒体最后还强调,如果违反这个规定发生了事故,“那么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件事情中,我们不能只关注那位开小轿车的司机,喊着“不要赔偿要偿命”,这是不合理也不现实的,毕竟人家是在正常行驶。
失去孩子的痛苦我们可以理解,但如果我们只是就事论事的话,家长明知道法律不允许,却还是让孩子骑车上路,这是不是有点太任性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