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芦淞桥那起车祸,警方已经发了通报,说是得重判。
那辆白色SUV的车主,不管是因为慌了神,还是想保自己的车,都得严惩不贷。
这个司机从头到尾都是为了保车而害了6条人命,应重判
没有追尾哪来这个事故,总有前因后果,追尾诱发了此次事故。
其实这件事故中,我觉得追尾车的责任更大
换我也是保护自己的同时尽量保车啊,不是很合理吗?死道友不死贫道嘛
不是说他有动机故意去把人撞死,而是他在仍可操控的情况下
故意选择躲避碰撞自己车辆的路径,从而导致最大的损害撞死那么多人
他心疼他的车,就敢不顾别人的生命,在视频里他把绝对利己主义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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