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一男子听到隔壁的工友夫妻正在发生关系的声音,心中顿时产生了邪念,便偷偷翻到工友的房间阳台上偷窥。后在工友夫妻熟睡时,男子忍不住潜入了工友的房间,和工友的妻子发生了关系。过程中,工友的妻子发现不对劲,尖叫挣扎了一番,将工友吵醒,这可把男子吓得够呛,穿上内裤就匆匆逃离了现场。在逃了一年后,男子最终选择了自首,希望从轻处罚。 (来源: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郑某、姜某和姜某的妻子屠某,都是来自河南的老乡。他们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城市相遇,一起在这个工地上打工。 由于工地宿舍条件简陋,隔音效果极差,郑某经常能听到,隔壁姜某夫妻的声音。 起初,郑某还会感到尴尬,会刻意回避。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内心的某种欲望,开始蠢蠢欲动。 甚至在夜深人静时,偷偷地站在阳台上,试图通过微弱的灯光,窥探邻居的私密生活。 这种行为渐渐成为了郑某的习惯,他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内心的欲望却越来越强烈,直到那个夜晚,一切都失控了。 那天晚上,郑某又一次听到,隔壁传来的声音。他告诉自己,只是再看一眼就好。 然而,当他翻到姜某家的阳台上时,眼前的景象,彻底击溃了他的理智。 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隔壁的声音渐渐平息。 郑某本应该就此离开,但他没有。他等待着,等待着屋内的人入睡。当一切归于平静,他悄悄地推开了,虚掩的阳台门。 这一刻,郑某彻底丧失了理智。他小心翼翼地爬上床。然而,事情很快就脱离了,郑某的控制。 屠某突然惊醒,发现身边的人不是自己的丈夫,她立刻尖叫起来,挣扎着想要推开郑某。 "救命!救命!"屠某的喊叫声划破了夜空。 郑某慌了神,他跳下床,跌跌撞撞地向阳台跑去。身后传来姜某惊慌的声音:"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郑某顾不上穿衣服,只穿着内裤就翻过阳台,逃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的心脏剧烈跳动,耳边回响着屠某的尖叫声,和姜某的怒吼。 接下来的日子,郑某生活在恐惧和愧疚中。他不敢面对姜某夫妇,也不敢去工地上班。 他知道警察很快就会来找他,于是连夜收拾行李,逃回了老家。 在老家的日子里,郑某每天都生活在惶恐中。 他无法入睡,因为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屠某惊恐的眼神,和姜某愤怒的面孔。 他开始酗酒,试图麻痹自己,但酒精只是暂时的逃避,无法抹去他内心的罪恶感。 一年后,郑某终于无法承受良心的谴责。他决定自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在警察局里,郑某流着泪讲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他知道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但他希望通过自首,能够得到法律的从轻处罚。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根据《刑法》第236条,对郑某的行为进行了定罪量刑。 考虑到郑某主动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认罪认罚,法院最终判处郑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 法律适用: 定罪: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即强奸罪。 该条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键构成要件:违背妇女意志。 虽然案发时受害人屠某处于熟睡状态,但这并不影响罪行的成立。 法律认定,在受害人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同样构成强奸罪。 量刑考虑因素: 从重情节:犯罪手段恶劣,利用受害人熟睡之机,实施犯罪。 从轻情节: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 在服刑期间,郑某每天都在反思自己的行为。 他明白,一时的冲动不仅毁掉了自己的人生,也给受害人屠某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他写了无数封道歉信,却始终没有勇气寄出去。 从郑某的悲剧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的一时冲动,可能会导致终身的遗憾。 在面对诱惑时,我们更应该保持理智,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同时,这个案件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
福建石狮,一男子听到隔壁的工友夫妻正在发生关系的声音,心中顿时产生了邪念,便偷偷
兰亭说事
2024-09-30 22: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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