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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下的乡村振兴新实践:农村集体经济的创新突围

——从“资源盘活”到“共同富裕”的探索之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正从“输血式帮扶”转向“造血式发展

——从“资源盘活”到“共同富裕”的探索之路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正从“输血式帮扶”转向“造血式发展”。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正式实施则为这一目标提供了法治化保障。从湖南桃江浮邱山乡的“三维发力”模式,到浙江缙云洪坑桥村的农贸市场分红,农村集体经济正在探索一条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发展路径。本文将结合最新政策与实践案例,剖析集体经济如何成为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

一、从“沉睡资产”到“活水源头”:资源盘活的法治化路径

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在于“盘活资源”。过去,大量土地、山林、宅基地因管理粗放而“沉睡”,如今通过法治化手段激活这些资产,正释放出巨大能量。

1. 资源确权:从“模糊边界”到“清晰台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集体资产归属,要求建立“三资”管理台账(资金、资产、资源)。例如,湖南桃江县浮邱山乡对集体土地重新评估租赁,将1200亩土地入股农业项目,村集体年增收超50万元。这种“资源变资产”的模式,既保障了农民权益,又避免了资源流失。

2. 多元开发:从“单一耕种”到“三产融合”各地探索“农业+文旅”“农业+康养”等模式。如甘肃榆中县水泉湾村开发“四荒地”发展民宿和电商,年收益增长30%;浙江缙云洪坑桥村通过农贸市场租金实现年增收30万元。这些实践表明,资源开发需跳出传统农业框架,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法律明确禁止集体财产分割到个人,并规定资源发包、物业出租等经营方式,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从“单打独斗”到“抱团发展”:风险共担的机制创新

面对资金、技术、市场的多重挑战,农村集体经济正通过“联村抱团”“村企合作”突破发展瓶颈。

1. 联村发展:打破行政壁垒的“强强联合”福建泉州市推动薄弱村联合投资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实现“租金共享”;湖南浮邱山乡则通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公司+农户”模式发展休闲农业,年经营性收入超30万元。这种模式既降低了单个村庄的风险,又放大了资源整合效应。

2. 风险隔离:法律护航的“稳健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集体组织可通过设立公司参与市场活动,但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例如,四川晏家坝村引入职业经理人运营民宿集群,村集体不直接承担经营风险,而是通过租金和分红获取收益。

三、从“输血帮扶”到“自我造血”:人才与技术的双向赋能

集体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破解“人才短缺”“技术滞后”两大难题。

1. 人才回流:从“逃离乡村”到“返乡创业”多地通过“乡土人才库”吸引能人返乡。安徽亳州牛集镇建立800余人的人才库,吸引100余人参与集体经济项目;湖南浮邱山乡选拔“80后”村支书,带动电商、康养等新业态落地。

2. 数字赋能:从“田间地头”到“云端销售”“互联网+农业”成为新趋势。浮邱山乡与电商平台合作打造冷链物流,将“浮邱高山茶”等品牌推向全国;浙江缙云通过直播带货实现农产品溢价销售。技术赋能不仅拓宽了销路,还提升了附加值。

四、从“经济账”到“民生账”:收益共享的公平逻辑

集体经济的终极目标是共同富裕。各地通过制度设计,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村民。

1. 收益分配:40%的“民生红线”湖南浮邱山乡要求将集体经济收益的40%用于教育、养老等公共事业。例如,新桥村用收益改造危房16处,西峰寺村建设康养中心。这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分配机制,增强了村民的获得感。

2. 权益保障:法律兜底的“安全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成员资格认定规则,禁止因离婚、丧偶等剥夺成员权益。同时,检察机关可对侵害集体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为农民权益筑起“法律屏障”。

五、未来展望:集体经济如何“更上一层楼”?深化产权改革:推动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等创新模式。强化科技支撑:推广智慧农业,用大数据优化种植、销售全链条。完善激励机制:对经营有方的村集体给予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政策倾斜。

结语从“资源沉睡”到“活力迸发”,从“单兵突进”到“协同共进”,农村集体经济正以法治为纲、创新为翼,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引擎。未来,唯有坚持市场化方向、强化法治保障、激活内生动力,才能让集体经济真正成为共同富裕的“压舱石”,绘就“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