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讹出新高度!”山东,一大爷骑三轮车摔倒昏迷,路人不敢扶,外卖小哥冒风险打120,但大爷未救回。大爷女儿认为急救电话打晚了,错过黄金抢救时间,将外卖小哥和路人告上法庭,索赔100万。法院判决亮了!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60多岁的李大爷,骑着三轮车在街头缓缓前行,突然,车轮一歪,李大爷重重摔倒在地,瞬间失去了意识。 路人纷纷驻足,却无人敢上前施救。 就在这时,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外卖小哥飞驰而来,他二话不说,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这位名叫小张的外卖小哥,今年刚满22岁,来自河南农村。为了攒钱娶媳妇,他来到山东打工,每天起早贪黑地送外卖。 那天,他刚送完一单,正准备接下一单时,看到了倒地的李大爷。 "大爷,大爷,您怎么了?"小张蹲下身子,轻轻拍打李大爷的脸颊,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他立即掏出手机拨打了120,同时大声呼喊周围的人帮忙。然而,围观的路人们只是议论纷纷,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 "你们谁认识这位大爷吗?能不能帮忙联系一下他的家人?"小张急切地问道。可惜,没有人回应。 救护车很快赶到,小张主动向医护人员介绍了情况。 "我是个外卖员,刚好路过看到大爷摔倒了。他一直没有醒过来,我怕情况严重,就赶紧打了120。" 医护人员迅速将李大爷送上救护车,小张犹豫了一下,最终决定跟随救护车一起去医院。 "我担心大爷的家人找不到他,还是跟着去看看吧。"小张心想。 然而,命运弄人。尽管医院全力抢救,李大爷还是因脑溢血不幸去世。 李大爷的女儿李梅赶到医院时,看到的只是父亲冰冷的遗体。 悲伤和愤怒交织,李梅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认为,如果救援能够更早一些,父亲或许还有生还的可能。 在丧父之痛的驱使下,李梅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她要起诉小张和当时在场的路人,索赔100万元。 "如果他们能早点打120,我爸就不会死!"李梅哽咽着说,"他们耽误了黄金抢救时间,就该负责!" 消息传开后,整个小镇哗然。人们纷纷议论:"这不是好心没好报吗?""以后谁还敢扶老人?" 小张得知自己被起诉后,惊呆了。"我真的尽力了啊,"他苦涩地说,"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我没多想就上去了。没想到现在反倒惹上了官司。" 案件很快进入司法程序。庭审中,李梅的律师激动地陈词:"被告们的延误,导致了李大爷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如果他们能立即施救或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他们的行为与李大爷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而小张的辩护律师则反驳道:我的当事人小张同志,在事发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并陪同老人就医,已经尽到了一个普通公民应尽的道德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小张的行为不仅无过错,反而应该得到表扬。 至于其他路人,他们的辩护理由也很简单:"我们并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也没有实施任何违法行为。不施救不等于有罪。" 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同情李梅,认为失去至亲的痛苦,让她失去了理智;也有人指责她的行为,会打击社会正能量,让好人寒心。 更多的人则开始反思,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会出现"扶不扶"的困境?如何才能让做好事的人不再担心被讹诈? 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驳回原告李梅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在判决书中这样写道:"本案中,小张同志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德,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其他路人虽未施救,但也不构成违法。原告提出的索赔要求缺乏法律依据,且未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李大爷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这起案件也促使当地政府,开始重视相关问题。他们组织了一系列普法讲座,向市民普及紧急救助的法律知识,鼓励大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伸出援手。 同时,他们也在研究如何建立,更完善的救助保障机制,让好人不再有后顾之忧。 李梅在判决后沉默了很久。最终,她找到小张,向他道歉。"我太偏执了,"她哽咽着说,"谢谢你当时帮助了我父亲。" 这个案件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在法律与道德的天平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如何权衡? 如何才能让社会既有法律的严明,又不失人情的温度? 这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用行动诠释真善美,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不知道大家对于这事怎么看呢?若是遇到类似的情况,大家又会怎样做呢?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讹人讹出新高度!”山东,一大爷骑三轮车摔倒昏迷,路人不敢扶,外卖小哥冒风险打1
兰亭说事
2024-10-02 14: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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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啸山河
应该找他女儿,他女儿来迟了没救活,涉嫌谋杀生父,判重刑!
看不见 回复 用户18xxx62 10-08 14:15
你没身份证号码也查不了
用户18xxx62 回复 10-08 12:06
请律师的话可以去派出所查询信息起诉的,普通人不行
用户98xxx82
讹不到钱才来道歉,这法律用来何用?既然想要100万,那就按照讹诈100万量刑。
哈哈 回复 10-09 08:37
必须敲诈勒索罪。遇见这样事太恶心人了
用户14xxx82 回复 10-09 13:07
把律师的证件也取消了
502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打120呢,证明你心里有鬼,所以说叫你赔一百万是少了,起码一亿起步。
用户10xxx13 回复 10-09 01:05
蠢货好赖不分
用户10xxx63 回复 10-09 11:35
说你是🐛货。是一点没错
九哥
教育我以后不能做好人,看见要绕道走
九哥 回复 七星路 10-08 11:03
这样以后不能出门了,开车,坐车都不成
七星路 回复 10-08 10:01
能绕去哪,现在到处都有天眼,全世界都看见你见死不救了[滑稽笑],当然,如果你过去了跌倒那位置,才是全死角盲区
正在输入...
李梅:“这单生意没做成,下回努力!”。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带领多少家庭以极少的代价迅速富了起来!
风流倜傥一帅哥 回复 10-09 06:50
关键这句话还是一律师讲出来的
用户16xxx80
还尼玛开庭审理,就该直接驳回!
用户82xxx27 回复 10-08 13:50
系多次开庭审理
勇勇
诬告讹诈的都必须反座,否则成本风险这么低,谁都敢试一下,万一得手了呢![滑稽笑]
人间亚龙 回复 10-07 15:19
法律上应该增加一条,讹人败诉的按上诉赔偿金标准补偿被诉者
僵尸看了看我走开了
外卖小哥反告逝者女儿,车翻之前为何不打电话通知自己,提前打120。[得瑟]
放眼看天下 回复 10-07 23:45
人才
空间
不应该判她敲诈勒索罪吗,那才是正能量判罚。
拐杖
既然打电话到小伙子无责,讹诈的实施者应该担责。按照讹诈金额量刑,这样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诚信做人永不言败
中国人民的相互帮扶美德,就是被这种毫无道德底线的人破坏了
百夫之御 回复 10-08 21:46
不全是讹人的没良心人的错!法官也有责任!
太湖蓝藻
现在想想以前那个扶人被讹的案子影响有多大,那个法官说是癌症死了也算是报应啊
南屋三房长孙 回复 10-07 19:25
没听说啊
用户93xxx18 回复 10-08 19:41
人家现在是著名书法家
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这子女是要把老人最后一点价值榨干
道天 回复 10-08 13:25
不是老人,是骨灰
添337770777
才赔1百万?
随遇而安
应当反诉这个女的。要他赔偿误工费。
用户13xxx36
死者老人的女儿犯谋杀罪以及敲诈勒索罪。老人的女儿任由老人外出,而且老人出事她都迟迟而到,以致老人死亡,这是有预谋的,以老人死亡进而对救人的小哥进行敲诈勒索。
金桥
诈不到钱就道歉。无言。
黄色闪光
没有血缘关系就没有救助的义务,如果判刑小哥赔钱,那大爷家的财产也应有小哥一份
王志德
讹诈没有罪,讹诈不成就拉倒了,什么责任都不负,见义勇为者的损失谁来承担。
黄海跃
不知道我老了有没有人扶,希望这些自私的老人不要把自己的祖国变成世界上最冷漠的国家
嘉 隆
这件事告诉我们虽然不能做坏事,但是这种好事不要做不然你有可能倾家荡产
永不放弃
这破娘们是人?
法斯大人
小伙子以后少看点网上的新闻,本来想着要是救活了,自己说不定还能奖励个啥,最不济给自己发个锦旗,谁知道这家子也是个难缠的货
金德
不知羞耻,豪无道德底线,自己反省反省
用户14xxx21
好心不好报小心[捂脸哭]
天地有情
这样下去法律必须得改。社会越发展,诈骗的人越多
菩提树
感觉这是条假新闻,为博眼球骗流量的!
用户10xxx96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古人诚不欺我
别瞧了夹菜呀
像这种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的行为必须严惩,他是有枣就赚了没枣也不亏,但最后人心和社会风气会大亏
绕地球三圈半
先不管原告怎样?应该先把原告的驴屎拉出来打一顿!
镜大海
逻辑不通,侮辱我们的智商?
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片可就大不一样了摸了摸
有枣没枣打三杆子。
出检修门登山顶望海蓝
好人难做
草芥
卑劣者捞钱失败而已,
塘里鲤鱼
一查监控就都清楚了,这么明显的案子还需要多次协商、审理,
自信的猫
路人应该反告李梅污告罪,要求其公告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和误工费[抠鼻]
jy3021159
被讹活该,谁让你去多管闲事。
深秋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作协不做鞋
这种事情是怎么通过的为什么没有被直接驳回
路漫漫
上梁不正下梁歪,不愧是一家人!
饮马山中湖
这个误工费和律师费怎么出的应该说明一下
孤帆轻舟v
法官,她诈骗我一百万,这个怎么判?
最光阴
编的不错,有待提高[赞]
海之蓝
这种律师还有做人基本的道德底线吗
道天
第一个就是判李梅没有尽到监管人的责任,涉嫌虐待老人,判个5年先。
保持低调
自媒体胡说,就这种案件法院可能受理吗?
周帅
编的吧
用户90xxx80
写文章都是套路,应该是电脑设置好批量发的
辉腾
这群众怎么不告他家属给大家带来的误工费呢!
用户59xxx73
仅退款之乡不仅在线上薅,线下也薅啊[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明亮火焰
什么人讹钱?登报道歉,赔偿小哥和路人精神损失,给小哥颁个见义勇为当护身符
囧途情缘
敲诈勒索!
江南风
现在的讹人成了规矩了!
用户10xxx73
一百万要拧多少年螺丝才能够 反正有这机会 万一讹成功了呢 反正没什么代价 这是阿爷默认的 你一讹到钱了 难道不买车买楼去旅游吗
想好再说
不对吧,无理要100万这明显是讹诈行为,应追纠刑事责负,要让没道德底线的人付出代价!
奥龙
不要脸的律师!!!奇怪它是怎样当上律师的!!!
小刚
直接反告诈骗
夜之星光
就是这种动不动就死要钱的不要脸所以现在才搞得一群人不扶不打电话
明天有多远
一百万太少了,怎么也得讹百八十亿的,少了没那么小面额的
老海
这样事实清楚的事件,法院却会受理,是为了钱吗?外卖小哥可以凭法院受理为由,反诉死者女儿诬陷、诽谤罪,要求赔偿名誉损害费159万元。
t_boy2000
这种事还需要“多次开庭”?
捺那
诬告:必须付出代价。 代理律师未起到普法息讼之责,吊销执业资格。
用户54xxx29
不救你爸是对的
hdhjimmy
索赔一百万的诉讼费,还有律师费自己承担,活该啊
天空
一定要告这个大爷,怎么下了个这么不要脸的玩意
用户10xxx86
按照惯例被告多少也得承担点责任,百分之十或五
红尘迷网
外卖小哥,路人们的误工费,律师费,诉讼费,材料费等等?谁人付?是法官吗?
用户10xxx16
对于此类事,应该立法,想讹多少就必须赔十倍的金额于被讹者
明媚
多行不义,天打雷劈
宋扬
山东的不应该,山东西边的省差不多,我被他们讹过
章辉
又一娘们想疯了钱
用户10xxx28
这社会都是看人下菜碟,能坑一个是一个,坑不了就道歉又不痛不痒,法律犯罪成本很低
七波
有些案件,法院就不应该受理。
用户10xxx25
应该要赔不赔点钱不长记性
笔墨三千
我觉得这种睁眼说瞎话的律师应该终生不准从事司法行业。
用户17xxx61
唉,没有讹到钱可惜了。
原来昵称可以改啊
应该反告他赔偿误工费
门里
那个驴屎
真谛
讹人为什么就不犯法判刑
三无农民
鬼敢扶!!
肆意
反正讹人没成本 成功一个就是赚
执着等待
如果让那个不是你撞得你为啥要扶的法官判呢?
天高云淡
这女子病入膏肓了!是非不明!
立而正之
该死的就该死,包括她那些没有良心的子女
用户10xxx40
应该反坐,诬陷别人者,就应该受同等处罚,一点成本都没有,诬陷成功了大赚一笔?怎么倒不如古代了
浮沉
讹多少就应该承担多少!都上法庭了,道歉有用吗?
小兵
他们为何不告全世界人?这样可以赔更多呀!全球其他人都没打电话呀!
光遇琴谱
扶人被讹的事件不断发生,愈演愈烈并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良序,政府应出台规定严惩有证据空口讹人者除非扶人者不追究
川哥哥
这样的官司法院就应该直接拒绝受理
虫虫
够倒霉的,虽然没赔钱,但成本也不低,开庭不耽误功夫?请律师不花钱?惹上官司心里不憋屈?怎么都不划算
用户10xxx89
讹诈100万败诉,该赔偿50万给外卖小哥,法官这样判就大快人心,公正
用户17xxx37
王浩法官呢?今年几岁了?还在吗?
用户93xxx18 回复 10-08 19:41
著名书法家
向左向右红绿灯
小哥的误工费,律师费谁给?
qqqq123
这个是ai写的吧。如果是真的,要么告律师收了费用没有打赢官司,要么投诉律师事先没有给与必要的提醒。
寒风中的树林
万一告赢了呢?这小哥和路人都要赔百万,钱是不烫手的。
用户10xxx80
不是你撞的救护车来了你可以走了,跟去医院干嘛?不是自己找自己麻烦。
老韭菜
为啥不告这个贱人敲诈勒索?!
评一评
骗钱没骗到,又装b
老K
“亮了”你大爷
用户10xxx57
敲诈勒索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