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说借钱这个事。有很多人借了别人的钱不想还,有各种方式来逃,比如离婚,把钱都

莺莺的生活 2024-10-02 14:43:26

今天说说借钱这个事。有很多人借了别人的钱不想还,有各种方式来逃,比如离婚,把钱都给配偶,这样哪怕债主起诉,他也没钱,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我给大家讲个案子,如果你不幸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并把这个案子找出来附在诉状后面。 湖北枣阳的一个事。王女和章男是一对夫妻,2008年的时候他俩婚姻存续期间要买房,钱不够,王女跟张某借了10万元。然后,就一直不还不还不还。 到了2013年王女和章男离婚,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约定,一套商品房归章某,债权、债务由王某享有和承担。 做老婆的看上去真的义薄云天呢! 其实可能就是为了逃债。比如这10万元,欠了多年不还,债主起诉王女了,当然胜诉了,但王女说,没钱啊!法院查她的资产,确实没钱啊,官司赢了也没法执行。 债主张只能自我救济,查啊查啊,查到了这对渣渣离婚时分给章男的某小区这套商品房,他认为可供执行。 王渣女说,这不是我的房,是我前夫的房,我执行不了。 债主张觉得这对狗男女严重损害我的利益,就把王女和前夫章某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他们离婚时的商品房产权变更协议无效,并确认王女对登记在章某名下的该套商品房均享有50%的产权份额。 法院支持了债主。法院认为,你们夫妻离婚怎么分割财产本来是自己的事,但婚姻存续期间有债务,除非债主知道王女把房子给前夫没有提出异议,否则,你们就是在对抗善意第三人。你们现在没有证据证明离婚时这偷鸡摸狗的财产分割法,债主张某是知道的,所以,你们的离婚协议,对你们夫妻二人有效,但对债主不产生法律效力。 王女在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在离婚协议中主动放弃共同财产份额,由个人承担债务,属于怠于行使财产分割权益,导致第三人债权无法顺利实现。所以法院支持张某提起的代位析产诉讼。 前夫哥没到法庭,那就视为放弃诉讼权利,不影响案子的审理的判决。法院判决目前在前夫哥名下的这套商品房,前妻有50%的产权份额,还钱吧您! 依据的法律条文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之规定,张某作为王某的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提起代位析产之诉,确认债务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份额。 这样,增加了债权人实现判决利益的途径,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希望大家不会遇到人渣,不幸遇上,这个案子学习一下,不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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