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6岁男子凌晨2点多,跟38岁女子相约去公园发生关系,说好完事后给女子150元。可事后,男子却不愿意付钱,双方发生争吵,女子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男子捅伤,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女子提起公诉,男子家属要求女子赔偿48万余元,可女子却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不用赔,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看法。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广西南宁,一个闷热的夏夜,某个偏僻的公园角落。 李可勇,26岁,刚从工地下班的农民工。 他擦了擦额头的汗,看了看手机,凌晨1:50。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拨通了那个号码。 "喂,娜姐,还做生意吗?"李可勇压低声音问道。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沙哑的女声:"做啊,在老地方等你。" 卢娜娜,38岁,站街女。 她掐灭手中的烟,整理了一下廉价的短裙,向公园深处走去。 凌晨2:10,两人在公园的长椅上碰面。 "150块,和上次一样。"卢娜娜直截了当地说。 李可勇点点头:"行,做完给你。" 他们找了个隐蔽的角落。夜色中,只能听到蝉鸣和远处的犬吠。 20分钟后,李可勇整理着衣服,卢娜娜伸出手:"该给钱了。" 李可勇突然变了脸色:"什么钱?我没说要给钱啊。" 卢娜娜愣住了:"你刚才明明答应了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了?你别乱说。"李可勇强词夺理。 卢娜娜急了:"你这人怎么这样?说好的150块,现在耍赖?" 李可勇冷笑:"你有证据吗?再说了,你这种人的话能信吗?" 卢娜娜气得发抖:"你这个王八蛋!" 她伸手要去抓李可勇,李可勇一把推开她:"滚开!别碰我!" 卢娜娜踉跄几步,跌坐在地上。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从包里摸出一把小刀。 "你要是不给钱,我就喊非礼了!"卢娜娜威胁道。 李可勇看到刀,眼神闪烁了一下,但还是硬着头皮说:"你喊啊!看谁信你!" 卢娜娜站起来,举着刀向李可勇逼近:"最后问你一次,给不给钱?" 李可勇看着刀尖,咽了口唾沫:"你...你别乱来啊..." 就在这时,不知是谁绊了一下,卢娜娜手中的刀突然刺入了,李可勇的腹部。 "啊!"李可勇惨叫一声,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卢娜娜吓呆了,手中的刀掉在地上:"我...我不是故意的..." 她慌乱中拨打了120,然后转身就跑。 凌晨3:30,李可勇被送到医院时,已经失血过多。尽管医生们尽力抢救,但最终还是回天乏术。 第二天早上,卢娜娜被警方抓获。 在审讯室里,她哭诉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吓唬他,让他给钱..." 然而,检方并不认同她的说法。他们认为,卢娜娜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李可勇的家人得知噩耗后悲痛欲绝。他们不仅失去了家庭的顶梁柱,还要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和丧葬费。 李可勇的父亲李大伯哽咽着说:"我儿子虽然不是什么有出息的人,但他一直孝顺,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现在他走了,我们老两口可怎么办啊..." 李家决定起诉卢娜娜,要求她赔偿48万余元。这笔钱包括李可勇的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案件进入法庭后,辩护律师为卢娜娜辩护: "我的当事人是出于正当防卫。李可勇先违约不给钱,还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我的当事人只是在保护自己。" 然而,检察官反驳道:"即使李可勇有过错,但卢娜娜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用刀捅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自卫了。" 经过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 在刑事方面,法院认定卢娜娜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民事赔偿方面,考虑到双方都有过错,法院判决卢娜娜承担60%的赔偿责任,需赔偿李家约29万元。 宣判后,卢娜娜泣不成声:"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要我应得的钱..." 李可勇的母亲则在法庭外痛哭:"钱再多也换不回我儿子的命啊!" 这起案件在当地引起了广泛讨论。有人同情卢娜娜,认为她是被逼无奈;也有人谴责她的行为,认为不应该用暴力解决问题。 当地警方表示,这个案件给社会各界都敲响了警钟。他们呼吁: 1. 公民应当遵纪守法,不要以身试法。 2. 发生纠纷时应当理性处理,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3.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预防类似悲剧发生。 社会学家张教授评论道:"这个案件反映了我们社会的多个问题。从个人道德、法律意识到社会保障,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案件结束了,但它留下的思考却远未结束。 不知道大家对于这件事,是怎么看待的呢?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广西,26岁男子凌晨2点多,跟38岁女子相约去公园发生关系,说好完事后给女子15
兰亭说事
2024-10-04 0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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