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失败退税案例分享:2024年9月25日的中国税务报登载了一个对赌失败申请退税的案例,主管税务机关不予退税,纳税人对赌失败申请退税案。上诉人王某持有A公司50%的股权,B公司以2.5亿元现金和其自身价值3.25亿元的股票作为对价收购王某持有的A公司全部股权,同时双方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等,如果A公司的业绩在对赌期间,没有完成约定目标,B公司以总价1元回购王某持有的B公司股票。王某取得B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后,由B公司代扣代缴和自行补缴了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之后,因A公司未按约定实现相应的业绩目标,根据对赌协议,B公司按照约定回购了王某持有的B公司股票并注销。王某以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为由,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起个人所得税的退税申请,税务机关认为王某不符合误收多缴税款应退税情形,决定不予退税。 王某于是先后向两级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了税务机关不予退税的决定。 案例点评: 1.实务中类似这样的案例实际上遇到很多,包括政策咨询的案例。从目前税法规定来看,目前这种情况既不属于多缴退税,也不属于误收退税,因此是不可能依据对赌协议失败退税。 2.对类似这种大额股权转让问题,作为纳税人在签订有关协议时,涉及税收方面的问题最好咨询主管税务机关,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3.实务中还遇到有的企业签订合同时,对涉税方面约定可能的后果是什么并不是很清楚,就轻易签订了协议,这也是会带来后面涉税隐患的。 如有不同观点,欢迎交流讨论分享!
对赌失败退税案例分享:2024年9月25日的中国税务报登载了一个对赌失败申请退税
税眼看世界吧
2024-10-08 07:18:02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