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晚期流产大出血死亡,孩子老婆都没了

云南立刻谈 2024-10-08 17:50:12
⏯2020年4月1日,孕妇李某因停经13周在某医院建档,并进行定期的产前检查。 ⏯4月15日凌晨,李某突发发热伴寒战,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 ⏯到达医院时,她已出现低血压、高热等严重症状,且胎死宫内。 ⏯经过检查,医生发现她已出现晚期流产、发热待查、妊娠合并多种疾病以及高龄初产、轻度贫血等状况。 ⏯4月16日凌晨,李某的病情进一步恶化,出现躁动、高热、心率加快、血压波动等症状,心电图波形异常。心内科会诊后认为她因感染导致心肌损伤和心脏功能受损。 ⏯4月16日早晨,李某的心率突然下降,无法恢复自主心律,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对胎盘的病理检查,发现胎盘及胎膜组织内存在多量的中性粒细胞浸润,以及局灶蜕膜组织变性、坏死等病理改变。根据这些病理结果和临床资料,医生判断李某的死亡原因可能与胎盘宫内感染导致的脓毒性休克并发DIC、产后出血并发失血性休克有关,导致了全身多器 官衰竭。 ⏯2020年6月17日,区医学会对李某与某医院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鉴定认为,李某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方医疗行为存在不足,应承担轻微责任。 ⏯诉讼中,李某家属认为某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诸多过错,故申请对某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其医疗行为与患者(李某)的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某医院的医疗行为的过错及参与度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认为: 1、在医方门诊记录中未见到相关检查记录及分析记载,应认为医方门诊检查记录不规范,存在不足。 2、医方诊疗病历记录中未见到相应的处置及分析记载,应认为医方存在缺 陷或不足。 3、医方诊疗注意义务不到位,存在缺 陷。 4、医方在急诊第 一时间给予青霉素皮试,但未见到青霉素药物使用记载。应认为医方升级抗生素略有滞后,存在不足。 5、患者ru酸持续升高,未能有效降低,不符合相关指南诊治规范,医方存在缺 陷或不足。 ⏯医院医疗过错行为与被鉴定人死亡结果的原因力程度,从技术鉴定立场评价建议介于次要~同等原因程度范围。 ⏯法 院在综合考量整体案情的基础上认定某医院按照50%的比例赔偿患方相关合理损失。 ⏯判决某医院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27,188.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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