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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食品加工公司将过期的70公斤辣椒、辣椒面扔到厂外的垃圾桶,不料,被市监局

重庆,一食品加工公司将过期的70公斤辣椒、辣椒面扔到厂外的垃圾桶,不料,被市监局的工作人员注意到,结果罚了5000元,理由是严重浪费食物! (信息来源:原文登载于上游新闻在2023年11月26日关于《丢弃70余公斤变质辣椒、辣椒面 这家渝企因严重浪费被罚5000元》的报道。) “13.26公斤辣椒全烂了!老板说扔了吧!”重庆一家食品加工厂的员工小王,一边嘟囔着,一边把一袋袋散发着刺鼻味道的二荆条辣椒,一股脑地倒进了厂外的垃圾桶。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看似平常的举动,却在后来给工厂惹来了不小的麻烦,也把食品安全和反食品浪费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事情要从4月说起,当时重庆正值雨季,小王丢弃的这批变质辣椒在雨水的浸泡下,散发出更加浓烈的腐臭味。 这股味道很快引起了附近巡逻的市监局工作人员的注意。在检查中市监局发现,这批辣椒属于该食品加工厂并且已经腐烂变质,便当场对工厂负责人进行了询问。 “这些辣椒都坏了我们也没办法,只能扔掉啊!”负责人感到很委屈,在他看来把变质的食材丢弃,是再正常不过的操作,怎么就和“浪费”扯上关系了? 但是市监局工作人员却明确表示,根据《反食品浪费法》食品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浪费食物,丢弃变质辣椒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食品浪费。 此时工厂负责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最终市监局经过调查确认这13.26公斤的变质辣椒占该批次进货总量的13.26%。虽然考虑到工厂方面并不是故意浪费,只是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足。 所以市监局只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工厂在10日内进行整改,并提出了可以将变质食材进行堆肥处理的建议。 “堆肥?哪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啊!”负责人虽然嘴上答应着,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处理这些变质食材费时费力,还不如直接丢掉省事。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仅仅半个月后市监局在复查时,竟然再次在工厂外的垃圾桶里发现了大量被丢弃的辣椒面,总重量高达60.78公斤占该批次进货量的25%。 “上次的事情才过去多久,你们怎么又犯了?”面对市监局工作人员的质问,负责人顿时哑口无言。 他怎么也想不通,明明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怎么就成了“明知故犯”的“浪费大户”? 这一次市监局没有再手下留情,直接对该工厂处以了5000元的罚款。消息一出立刻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一部分网友对市监局的处罚表示支持,认为企业应该加强管理,减少食材的浪费,并积极探索变质食材的无害化处理方式。 但也有不少网友对工厂的遭遇表示同情,认为把变质食材丢弃是企业保障食品安全的无奈之举,如果因为害怕浪费而继续使用,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 “过期食品不丢弃难道要继续用吗?”、“丢弃要罚,不丢弃也要罚,企业怎么做都是错!”类似的质疑声此起彼伏。 这起事件中该食品加工厂丢弃变质食材的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但也情有可原。 毕竟对于食品企业来说,保障食品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任何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都应该被杜绝。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将“食品安全”作为挡箭牌,肆意浪费食材。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该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食材的浪费,例如加强食材的采购、储存和管理,建立健全食材的报损机制,并积极探索变质食材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途径,例如堆肥、制作饲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