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是在南昌农村长大的,在我们农村,不管是谁家办酒席,比如结婚,通常是在自己家中摆上酒桌,利用自己家门前与邻居家门前的场地摆上十几桌或者几十桌,然后一个“房下”(有点类似于族)的人,不是全村人,过来参加酒席。这几年,南昌拆掉了很多农村,建起了住宅小区,有的地方叫回迁房,有的叫还建房。农民摇身一变,成为“城市居民”。虽然居住环境变化了,“身份”变化了,但刻在我们农村人骨子里的风俗习惯一时半会儿是很难改变的,我们办酒席不会去大酒店,还是会在“村里”(小区)办。只不过,大家现在都住进了单元楼,没有像以前那样宅基地门前的场地了。因此,我们这边很多还建小区都会单独建一栋专门用于办酒席的房屋,占地面积较大,能容纳很多人,作为小区办酒席的公共场所,这样就延续了以前的传统,这是在我们南昌。我发现,在武汉的还建小区就没有这样专门的建筑、专门的场地,不知道为什么。
我从小是在南昌农村长大的,在我们农村,不管是谁家办酒席,比如结婚,通常是在自己家
徐佳俊俊
2024-10-19 23: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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