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同居不领证的下场!”浙江开化,女子离婚后跟男子同居。10年后男子意外死亡

漫悠芸端的事儿 2024-10-21 15:48:09

“这就是同居不领证的下场!”浙江开化,女子离婚后跟男子同居。10年后男子意外死亡,获得63万赔偿款。不曾想,男子6个哥哥姐姐却把她告上法庭,说她跟弟弟是非法同居,无权分割赔偿款。女子却认为他们是事实夫妻,要求分20万,法院判决却让人意想不到。 浙江开化的钟秀媛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和男友汪福根同居十年,换来的却是男友意外去世后,自己连合法妻子都算不上的结局。63万赔偿款,汪家六个兄弟姐妹齐刷刷地把她告上法庭,说她没资格分钱,这让她怎么咽的下这口气。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在农村里,同居的事儿多了去了,有些是真心相爱,领不领证觉得不重要,有些是搭伙过日子,图个方便。可一旦出了事,这没领证的“夫妻”关系,就成了最尴尬的存在,名不正言不顺,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难上加难。 钟秀媛和汪福根是老同学,也算是知根知底,2008年钟秀媛离婚后回到老家,汪福根对她照顾有加,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汪福根家里穷,还有六个哥哥姐姐,一直没娶上媳妇,钟秀媛自己也有心脏病,觉得两人都有病,结婚也是拖累,就一直没领证。 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十年,村里人都知道他们的关系,都把他们当做夫妻看待。钟秀媛也尽心尽力地照顾汪福根,汪福根患有癫痫,经常发病,都是钟秀媛在身边照顾。 原本以为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谁知道意外来得这么突然。今年1月,汪福根在工作中意外摔倒身亡,公司赔偿了63万。63万,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汪家六个兄弟姐妹都眼巴巴地盯着这笔钱,自然不愿意分给钟秀媛一分一毫。 钟秀媛也不是贪图钱财的人,她只是觉得,自己和汪福根一起生活了十年,付出了青春和感情,到头来却连合法妻子都算不上,这让她心里很不舒服。她提出了分30万的要求,却被汪家人一口回绝。 汪家人认为,钟秀媛和汪福根没有领证,只是同居关系,没有法律效力,没有资格分钱。钟秀媛也不是吃素的,她拿着汪福根的身份证和工资本据,说这些都是由她保管的,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一般。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只能对簿公堂。法院最终判决,钟秀媛可以分得12万元,其余48万元由汪家六个兄弟姐妹平分。 这个判决结果,说不上谁赢谁输。钟秀媛虽然没有分到自己想要的一半赔偿款,但也算是得到了法律的认可,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而汪家兄弟姐妹虽然拿到了大部分赔偿款,但这件事也让他们颜面扫地,在村里抬不起头。 这场闹剧,说到底,还是因为同居关系的法律界定不清,导致双方在利益面前,撕破了脸皮。在现实生活中,像钟秀媛和汪福根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同居不领证,认为只要真心相爱,领不领证都一样。 但法律是冰冷的,它不会因为你的爱情故事而网开一面。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也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事实上,我国从1994年起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也就是说,在这之后,即使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也不能被认定为合法夫妻。 在法律上,同居关系更像是“搭伙过日子”,双方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发生财产纠纷,很容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 钟秀媛的遭遇,给所有正在或准备选择同居的人敲响了警钟。同居不是儿戏,它不是一张简单的“爱情契约”,而是一份需要慎重考虑的“法律文件”。在决定同居之前,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当然,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更重要的是,双方要建立起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感情基础,才能走得更长远。 钟秀媛的遭遇,也引发了人们对同居关系权益保障的思考。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同居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往往因为缺乏法律保障,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如何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也许,在未来,法律会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为那些真心相爱,却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结婚的人,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让他们在爱情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安心、更加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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