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刚一审被判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从2003年至2023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98万余元,年均约400万人民币,累计尚不到一个“小目标”,不算惊人,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姜志刚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算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姜志刚一审被判15年
周蓬安闲谭
2024-10-23 21: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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