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一男子好心搭载一女子去火车站,结果被一辆五菱面包车给撞停在路边。男子

漫悠芸端的事儿 2024-10-26 11:58:53

贵州六盘水,一男子好心搭载一女子去火车站,结果被一辆五菱面包车给撞停在路边。男子以为遇到了抢劫,可万万没想到,面包车上竟下来了一队执法人员,然后以男子非法营运为由,罚了4万元,甚至还治安拘留了男子10天,罚款300元。男子怀疑自己被“钓鱼执法”了。 贵州六盘水,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唐先生,47岁,没啥正经工作,平时靠打零工糊口。最近在工地找到个活儿,可工地离家远,只能开车来回跑。 谁成想,这趟上班路,让他摊上了大事儿,4万罚款加10天拘留,就因为搭了个顺风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真是“好心没好报”吗?这背后,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猫腻? 事情发生在一个普通的上午,唐先生开车去工地,路上遇到一个女子,三十来岁,神色焦急地路边拦车。唐先生停下车,女子说要赶火车,眼看时间来不及了,希望唐先生能捎她一程。 唐先生想着顺路,就答应了。女子上车后,为了安全起见,打开了录音。或许是出于礼貌,或者担心安全问题,女子主动提出付10元车费,但唐先生没收,毕竟就顺路的事儿,不图这点钱。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唐先生始料未及。两辆五菱宏光面包车,一路尾随,就像盯梢一样。唐先生心里犯嘀咕,问女子认不认识车上的人,女子表示不认识。 到达火车站附近,唐先生停车让女子下车,自己赶紧掉头想离开。可是,这两辆面包车竟然也跟着掉头,直接把唐先生的车逼停在一个售楼部门口。 车上下来几个人,穿着制服,自称是运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怀疑唐先生“非法营运”。唐先生一头雾水,再三解释自己只是好心帮忙,没收钱。 可这时候,之前下车的女子又被执法人员带了回来,竟然改口说给了唐先生10元现金!这反转来得太快,让唐先生措手不及,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 他质问执法人员,为什么开的是五菱车,怎么知道他搭载了女子?执法人员的解释是,车是招标租赁的,专门用来打击黑车;至于怎么判断非法营运,那是“职业敏感性”。说白了,就是“我觉得你像,你就是”。 最终,唐先生被罚款4万元,还因为所谓的“驾车逃窜、碰撞执法车辆、阻碍执行职务”,被拘留了10天,罚款300元。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唐先生感觉无比憋屈,他觉得这分明就是“钓鱼执法”! “非法营运”无疑是违法的,道路运输条例明文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要处以罚款。 但关键问题在于,唐先生是否真的“收了钱”?女子说给了10元,录音里或许也能体现出来,但这10元唐先生到底有没有拿到?这才是定性“非法营运”的关键证据。执法人员因为唐先生拿不出“没收钱”的证据,就做出了处罚,这显然有失公允。 更重要的是,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执法部门如果认为程序合法,就应该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也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在本案中,执法人员驾驶非执法车辆,并且在没有亮明身份的情况下就对唐先生进行追赶拦截,这本身就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 唐先生在不明情况下加速离开,如何能被认定为“妨碍执法”?执法部门的“职业敏感性”,难道就可以凌驾于法律程序之上吗? 唐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网络上,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好心顺路载人,对方主动给钱,结果被“精准执法”。“打击黑车”没错,但执法方式不能偏颇,更不能搞“钓鱼执法”。这种自导自演的戏码,损害的不仅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更是公权力自身的公信力。 “职业敏感性”,究竟是什么?是根据经验判断,还是主观臆断?如果仅仅依靠“感觉”,就对公民进行处罚,这无疑是权力滥用。执法部门的解释,往往缺乏客观的证据支撑,难以让人信服。这种不透明的执法过程,容易引发公众的质疑和不满。 唐先生最终通过行政复议,撤销了处罚。复议机关认为,执法部门送达文书签署时间有误,程序不合法。但这并不代表唐先生“非法营运”的事实不存在。这个事件,给唐先生以及所有好心人提了个醒:做好事可以,但千万别收钱,避免落入“钓鱼执法”的陷阱。 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应该赔偿唐先生的损失,包括车辆被撞的损失、维权的损失,以及被拘留罚款的损失。唐先生如果认为执法人员“钓鱼执法”,也可以进行举报投诉。 唐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这也提醒我们,在做好事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避免落入“钓鱼执法”的陷阱。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以此为戒,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让法治的阳光照亮社会每一个角落。 更重要的是,这起事件应该引起我们对社会信任的反思,如何重建社会信任,让好心人不再“被钓鱼”,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希望在未来,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让善意不再被辜负,让法治真正成为我们每个人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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