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一对广东夫妇正在抬着一头猪,交去公社食品站屠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

孟优评你好 2024-10-28 13:57:58

1966年,一对广东夫妇正在抬着一头猪,交去公社食品站屠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民饲养的猪是不可以随便杀的,要向大队、公社上报杀猪申请。当时猪肉的价格是一等猪肉每斤0.84元。生猪交售给食品站时重量必须要达到130斤以上,重量达到了猪太瘦也不要,达不到要求就得拉回家继续喂养。食品站里的人先确定等级,然后称重,然结算兑付现金,发给4至6斤的购肉票和一定数量的饲料票。生猪国家收购价为三毛八分三,四毛零六厘,70年代到80年代略有增长为五毛五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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