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姨一大早拎着菜篮子出门,准备买点新鲜蔬菜。她已经七十多了,头发花白。李阿姨喜欢凑热闹,哪儿人多往哪儿钻,尤其爱去广场遛弯儿,每天都得去跳会儿舞。孩子们见她高兴,也就由着她去了。孙子们都上学去了,李阿姨有的是时间四处转悠。 这天,她在一家酒店门口看到大红灯笼高高挂,鲜花摆满两侧,一看就知道有人结婚。一会儿工夫,新郎新娘从婚车上下来,一群人簇拥着他们进了酒店,新郎家的人开始往围观的人群里撒喜糖喜烟。李阿姨一看这热闹劲儿,赶紧挤过去抢了几颗糖几根烟,心里美滋滋的。 结果刚要走,李阿姨忽然觉得头重脚轻,一下子没站稳,直接倒在地上。新郎周明正巧出来迎接客人,看见李阿姨倒下,赶紧叫了救护车。婚礼照常进行,小两口忙活完送走宾客,正想着去度蜜月,结果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原来李阿姨在医院没抢救过来,家属怒火冲天,觉得新郎新娘和酒店没尽到安全责任,要求赔偿147万。按理说,《民法典》提到,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要保障安全,可这次也没出什么事故啊。李阿姨家属说,婚礼方没提醒老人别乱动,所以要赔钱。 但是新郎周亮这边也挺冤枉,他说结婚撒喜糖是习俗,而且当时也没人挤人撞的,李阿姨拿到喜糖喜烟的时候还好好的。医生后来诊断说,李阿姨是因为心脏病发作才去世的,跟婚礼没啥关系。 法院最后判决说,李阿姨自己知道有心脏病,还去凑这个热闹,出了事得自己负责。家属得拿出证据来说服法官,可他们没法证明心脏病发作跟抢喜糖有关。所以,法院判新郎新娘和酒店不用赔钱。 内容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果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