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汽车零部件公司根据与整车生产企业零部件生产供应合同,开模

税眼看世界吧 2024-11-21 05:44:42

近期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汽车零部件公司根据与整车生产企业零部件生产供应合同,开模设计生产对方合同约定的零部件。由于市场环境影响,整车厂决定取消原来的零部件供应合同,对零部件生产企业已经发生的前期购买模具等投入给予经济补偿,问这种补偿款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特别提醒: 1.这种补偿款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该开具收据就可以了。因为这种补偿款属于违约补偿金。零部件公司并没有销售产品给整车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并没有发生,因此收到的补偿款并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增值税销售附加费用收入。 2.目前增值税不征税发票开具项目也没有列举合同违约金这个明细项目,因此只能给对方开具收据。 如有不同观点,欢迎交流讨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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