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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随便的代价!”北京,男子坐地铁时,跟陌生女子回了家,躺在床上聊天后,发生

“这就是随便的代价!”北京,男子坐地铁时,跟陌生女子回了家,躺在床上聊天后,发生了两次关系,女子收了他1000元后就去上班了,万没想到,男子追到女子单位,再次提出要求,事后女子怒而报警,真相出乎意料!


2019年的一天,张丽(化名)上班时,忽然听同事说有人找她,她有点奇怪,出门一看,来人是昨天刚认识的男子孙某,张丽感觉大脑一片空白。


张丽怕他什么都说,赶紧找借口,提前请假离开了,孙某竟直接提出,让张丽去他家发生关系。


她没有推辞,二人翻云覆雨后,张丽称有事离开了,孙某没有继续,把她送到楼下后,独自回了家。


但他没想到,没过一会,民警就敲门称有人报警称被他强J了。


孙某当即想到了张丽,他大喊冤枉还说他们是自愿的,他想不明白,好好的,张丽怎么会突然报警?


原来,一天前,张丽和孙某是在地铁上认识的。


张丽穿着清凉,一上车就引起了孙某的注意,但她低头玩手机,没注意到孙某一直看自己,但当她抬头时,视线跟孙某撞到了一起。


孙某没有回避,继续盯着她看,还主动开口跟她攀谈了起来,没想到,竟然获得张丽的好感。


二人坐在一起聊了一会后,一起下车逛街,之后自然而然回到了张丽的住处。


孙某待在她住处不肯离开,还躺在张丽床上,称要跟她聊天,二人自然而然发生了两次关系,第二天张丽要上班,二人分开了。


离开时,孙某给她了1000元,张丽直接收下了。


但聊天时,张丽透露了自己的公司地址,她也没想到,孙某会找到她公司,还要求她跟自己出去。


张丽愤怒不已,不想继续跟他产生交集,但孙某却再次提出了发生关系的要求,她也只好答应了对方。


张丽报警后,孙某坚称他们没有发生关系,还称他们是自愿的,甚至还说自己被张丽威胁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警方进行调查时,发现孙某之前曾因强J被判刑了2年,服刑结束后,他出狱到这起案件发生,还不到1年,就又有人报警称被其强J。


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曾被判刑后,如果被放出的5年内,再次犯下同样的错误,会被认定为累犯,在量刑上,也会加重对其的处罚。


孙某第一次见张丽,就跟着她到住处,还强迫对方发生关系,就构成了强J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那么张丽收了他1000元,他们发生关系属于卖Y嫖C吗?


二人发生关系后,张丽收了孙某1000元,这属于强J后,孙某担心被告发进行的经济补偿,其之前的行为,仍是违法犯罪,不能减轻对其的刑事处罚。


孙某称,他们只是路上碰到的,没有发生过关系。


但之后又改口,称第一次发生关系后,对方威胁他,才给了她1000元,她还想索要更多钱财,但都被他拒绝了,还称自己看不上她,几次审理,孙某反反复复改了几次说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嫌疑人多次更改说辞的情况下,要根据证据来认定其犯罪事实,当证据确凿时,即使对方不承认,也能确定其犯罪事实成立。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定孙某强J的犯罪事实成立,而且是刑满释放后,不满一年的时间内,做的第二次了,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4年。


孙某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维持了原判。


从最终审理到现在已经4年多过去,孙某差不多也该出狱了。


他因为强J,已经被判了一次刑了,好不容易重获自由,在地铁上遇到陌生女子,还会再起邪念,可见之前的判刑,没让他得到任何教训,被重判也是应得的。


无独有偶,2024年7月4日,北京地铁上,一名男子同样在地铁上,搭讪陌生女子,还要加对方微信,女子加上他后,被男子强制猥亵了。


这也提醒我们,坐地铁时,还是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更不要理会陌生人的搭讪,谁知道他们背后藏着什么坏心思呢!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齐鲁壹点2024年8月23日关于《北京公交警方:一男子在地铁4号线,对女乘客实施猥亵,已行拘#男子在地铁猥亵乘客被拘》的报道、裁判文书网关于《孙某强J二审刑事裁定书》)


(图片素材来源于网络)

评论列表

跑男-阿强
跑男-阿强 9
2024-12-06 16:37
我怎么遇不到呢!

寂寞 回复 12-06 18:40
因为你没钱[捂脸哭]

用户10xxx88 回复 12-06 18:25
那你不要开车,要多坐地铁就有机会了!

方天画戟
方天画戟 6
2024-12-06 16:46
不该追着去人家单位提出要挟发生关系,典型的强迫。
暮雨
暮雨 3
2024-12-06 18:42
吃完肉还想把锅也端走
至尊001
至尊001 3
2024-12-06 18:44
本来是你情我愿的一夜情的,一次后非还要得寸进尺,现在好了,又得踩四年的缝纫机了
春来江水绿如蓝
春来江水绿如蓝 2
2024-12-06 18:38
胡编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