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广发证券总裁内幕交易获刑四年,这一次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怎么处罚? 【国泰

春江财富 2024-12-13 08:42:50
上一次广发证券总裁内幕交易获刑四年,这一次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怎么处罚? 【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内幕交易核查:11名知情人涉买卖A股股票 包括高管及家属】12月12日晚间,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均发布公告称,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涉及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包括国泰君安副总裁韩志达、国泰君安总审计师赵宏、国泰君安监事沈赟的母亲熊晓华、国泰君安员工黄文欣的父亲黄冠土、海通证券境外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顾问律师吕娜的配偶周洋等。 点评: 中国“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始末: 2006年2月,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主导广发证券借壳上市开始启动,同时,其亲弟弟、本案的第二被告人董德伟开始调集巨资买入广发证券后来选定的“壳”———延边公路。随后,延边公路的股价一路走高,2006年6月5日,延边公路在深交所公告被广发证券借壳时,董德伟又把买入的近1500万股(占延边公路流通股的15.6%)在公告前十几天开始逐步卖出。 监管部门通过对延边公路交易记录的查询,发现董德伟在2006年2月到5月用了过亿元的资金通过数百个账户买卖延边公路,获利5000多万元。2006年10月,董正青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07年3月本案移送公安部,董正青等3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2009年1月9日,法院判决,董正青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董德伟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万元。 内幕交易通过提前获取消息窃取本属于广大投资者的盈利机会,严重破坏市场“三公”秩序,助长打探消息、投机炒作的风气,干扰投资者价值判断,影响市场定价功能发挥,侵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内幕交易丑闻会打击投资者的信心,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受到严重影响。 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中国证监会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类案件共作出处罚45件,同比增长约10%;处罚责任主体85人(家)次,同比增长约37%;罚没金额约23亿余元,同比增长约9%。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从事内幕交易构成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证券交易金额在50万、250万以上,即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因内幕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据《证券法》第76条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针对这次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的重大内幕交易如何查处?股民们正拭目以待?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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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tb94998541

tb94998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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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07:20

让他们倾家荡产,把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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