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妈“偷吃”板栗烫伤反索赔,法院判驳:莫让贪婪得逞! 在京城的繁华街头,竟上演了一出令人咋舌的闹剧。一位北京大妈,将“厚颜无耻”演绎得淋漓尽致,真可谓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现实版。 这位李大妈(化名),事发当日悠哉游哉地在街上闲逛,不经意间被一家飘出诱人香气的干果店吸引。彼时,店内正热火朝天地炒制糖炒板栗,店员们忙得脚不沾地。刚出锅的板栗热气腾腾,那香甜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李大妈见此情景,或许是贪念作祟,竟在未付钱、未获店家邀请的情况下,擅自伸手拿了一颗板栗放入口中品尝。瞬间,滚烫的板栗让她的嘴皮惨遭“袭击”,剧烈的疼痛袭来。 这本是大妈自己理亏之事,毕竟是她未经许可拿了店家的东西,被烫伤也可说是自作自受。然而,李大妈却偏不这么想,她觉得自己被烫伤是店家的过错,理直气壮地索要赔偿。她还振振有词,声称店家没有给产品做好标示和警告,才致使自己受伤惨重,坚称商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店家面对这无理要求,自是坚决拒绝,双方僵持不下,唇枪舌战一番后,李大妈未能如愿拿到钱。但她仍不死心,一纸诉状将店家告上法庭,妄图通过法律途径达到讹诈的目的。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大妈依旧强词夺理,而店家则据理力争:这一锅板栗刚出锅,高温尚存,大妈自行偷吃,店员毫不知情,更未主动邀请,且店内也无试吃活动标语,分明是大妈自己主观故意为之,与商家何干?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大妈的行为属于个人主观意识主导,涉案板栗彼时并非可流通的最终成品,大妈自行品尝而受伤,实乃自身缺乏常识,理应自行承担责任,店家无需赔偿。 此判决大快人心!李大妈的行径实在令人不齿,本是贪图小便宜,却妄图倒打一耙,其素质与品行实在堪忧。如今社会上,像李大妈这般低素质之人并不少见,往往因他人的宽纵而愈发嚣张。商家们当引以为戒,认真研习法律常识,莫要被此类人轻易吓倒,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而我们每一个人,在外出遇到这种情况时,亦不应姑息,要坚决据理力争,共同维护良好的经营环境,莫让贪婪与无耻肆意横行!
北京大妈“偷吃”板栗烫伤反索赔,法院判驳:莫让贪婪得逞! 在京城的繁华街头,
爱玩的说社会
2024-12-13 14: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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