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就准备写个微头条,关于内蒙古呼市经开区李建平被判死刑,经最高法核准,12月17日执行死刑。出去溜达回来后,写这篇微头条时,为了确实时间,上网一搜,好家伙儿,此类报道好多好多。为了不违反头条首创的规定,只能评论一下。李建平的级别应该是正局级,贪污受贿的涉案金额30多亿,前妻离婚和儿子都早已岀国,30多亿的去向,以及究竟追回和没收了多少赃款,判决书应该有,但没有公开报道。上级领导在用人上是否只是失察,还是赎职,玩忽职守呢?大部分老百姓还是认为对这些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太宽容了,该杀的就应该杀。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这些腐败分子对党和国家形象,执政根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的影响和破坏极大,对他们就不应该手软。立法,司法部门应该确实贪污受贿罪死刑金额标准(应该是有的),制定了就要严格执行。
今天上午就准备写个微头条,关于内蒙古呼市经开区李建平被判死刑,经最高法核准,12
大地生活复甦
2024-12-18 13: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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