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之下,民营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拆迁补偿的公平与公正,直接关乎企业生存、民生安稳与法治公信力。在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市北方仓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仓储”)因万余平方米厂房拆迁补偿争议,已坚守维权之路整整十六年。从集资创业、厂房建成,到遭遇强拆,补偿款项未落实,再到历经司法程序波折,这家承载上百户家庭生计的民企早已轰然倒下,负责人朱文滨为维权倾尽所有、抵押唯一住房,至今居无定所,只盼案件回归事实与法律轨道,让迟来的公正真正落地。
2001年,朱文滨集结身边生活困难的群众,自筹百万元资金创办哈尔滨市北方仓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稳步经营、发展向好,后通过集资近千万元扩大生产,最终建成万余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地,成为扎根地方、惠及民生的民营企业。然而,这一充满希望的创业成果,在拆迁进程中遭遇重创,致使企业从繁荣走向衰败,陷入无法挽回的困境。
2010年,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厂房占地违法”为由,对北方仓储的万米厂房实施强迁。
双方核心争议随之爆发:北方仓储名下万余平方米的合法厂房用地,仅被认定不足3000平方米并给予补偿,剩余7000余平方米对应的拆迁补偿款长期被拖欠、拒不落实。这一举措致使企业集资建厂的千万元资金濒临血本无归,上百户家庭的生计也因此失去了依托。
为捍卫企业合法权益、追索应得的拆迁补偿,朱文滨开启了长达十六年的维权之路。在此期间,他多次赴京反映情况,却屡遭遣返,甚至曾被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维权过程充满坎坷。
尽管历经重重磨难,朱文滨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从未停歇。转机出现在2020年疫情期间,其维权诉求得到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随着专项督办通知的下发,国家专项工作组经全面核查,做出了明确认定:北方仓储的万米厂房用地合法合规,拆迁补偿必须严格遵循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标准执行。
尽管手握国家层面的权威认定与督办要求,相关方仍未补足拖欠的补偿款项,而是引导朱文滨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纠纷。2022年,朱文滨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某院提起民事诉讼,案号为(2022)黑0102民初50100号,正式开启了司法维权程序。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徐某岐经两次开庭,全面核查证据、厘清案件事实,依法形成支持北方仓储诉讼请求的初步裁判意见,并告知企业补缴诉讼费用,公正判决即将签发。然而,司法程序突生波折:道里区某院民庭庭长李某杰以“案件属行政纠纷”为由,阻拦判决下发。在北方仓储提交最高某院民事案件判决书佐证后,李某杰又以需向哈尔滨市中级某院房地产庭庭长许某东请示为由,继续拖延文书发放。
根据朱文滨陈述:许某东未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便擅自认定案件存在除斥期问题。朱文滨随即向一审法院尚姓院长反映情况,院长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集体研判,审委会经审议明确认定:本案不存在除斥期问题。院长指令承办法官将审委会结论通过法院内网推送至许某东,却遭到直接否决,许某东更明确要求:若下发判决,必须改判驳回。在权力违规干预、程序被人为操控的情况下,2023年最后一天,承办法官徐某岐被迫违背案件事实与审委会结论,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北方仓储的全部诉讼请求。


目前,北方仓储已停止运营,朱文滨为维权耗尽资产,抵押唯一住房后陷入居无定所的困境。他恳请社会各界关注此案,呼吁司法监督部门介入调查,依法追究李某杰、许某东违规干预司法、滥用职权强行改判的责任,申请调取一审原始支持判决与审判委员会记录,还原案件真相,督促责任方足额支付7000余平方米厂房的拆迁补偿款。
这起跨越十六年的民营企业拆迁补偿纠纷案,是对司法公正与程序正义的严峻考验。当事人仅诉求依法核查事实、落实合法补偿,不谋求额外照顾,只愿在法治框架内,让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护,让迟到的正义不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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