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心疼了!39岁抗癌妈妈去世,留给10女儿的手写信让人泪目,父亲却直接放弃监护权

宏邈小讼言案 2024-12-30 00:34:51

太心疼了!39岁抗癌妈妈去世,留给10女儿的手写信让人泪目,父亲却直接放弃监护权。对前妻和女儿如此冷漠,连抚养费都不给,真是枉为人父和人夫。 这位不幸的单亲妈妈,患癌并抗癌已有7年。据她自己记录,患癌后经历了52次放疗和70多次化疗,到最后四癌加身,终于倒下了。 之所以会是单亲妈妈,那是因为她早已和自己的丈夫离婚,女儿很小就跟着自己生活,她是一边工作抗癌,一边赚钱养娃,日子过得十分不容易。 据单亲妈妈的家人讲述,当初起诉离婚后,丈夫失去了抚养权,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是6万多元,可最后一分都没有给,一直找各种理由拖欠着。 哪怕是前妻患癌生病急需用钱,甚至在生命的最后抢救时刻,他只转过来2000元,其他一概不问,也从不过来看望。 眼看自己时日无多,最让这位妈妈放心不下的,就是年仅10岁的未成年女儿。一旦她撒手人寰,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女儿的监护权会顺理成章地过渡给前夫,因为那毕竟是孩子的生父,是在法理上最为亲近的人。 对前夫太过失望,抗癌妈妈做出了自己最后一个最为正确的决定:主动打电话沟通,让前夫放弃监护权,对方也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现在她不幸去世,自己的妹妹成了女儿今后的法定监护人。 让人更加泪的是,妈妈留给女儿的两张字条,上面用比较粗的红笔歪歪扭扭地写着: “女儿,妈妈不能和你见最后一面了,妈妈爱你!” “不许哭哦,妈妈在另一个世界看你……” 整个笔迹非常杂乱,如果不是仔细辨认,真的很难认清写的是什么。 弯弯曲曲的笔画,表现了母亲对女儿的深爱和不舍,也说明当时她的情况已经非常危急,连握笔写字也变得非常艰难。 都说人去世后会变成天上的一颗星星,一旦你想念她了,只要你一抬头,就会发现她正在天上亲切地看着你。希望女儿有这样一个美好的梦,坚信自己的妈妈仍然陪伴着,只是暂时不能相见而已。 前夫的所作所为真是令人不齿,原本孤儿寡母的处境已经非常艰难,更何况是前妻患癌,连本该给付到位的抚养费都不支付,简直没有一点良心和善念! 《民法典》第1071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直接抚养,仍然是双方的子女,双方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至于具体的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决定,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这些条款,之前6万元的抚养费,应该就是法院判决之后形成的一个具体数额,并且是一次性支付到位的。 现在妈妈虽然已经不在,生父也放弃了女儿的抚养权,但6万元的抚养费还是应该继续支付,毕竟女儿只有10岁,离成年还远,这些钱也是生父之前亏欠的。 关于父母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很多人比较困惑,其实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夫妻二人能够协商好的,无论是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按他们自己协商的意愿去办就行; 二、夫妻二人都想要抚养权,并且争执不下的,如果子女不满2周岁,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2周岁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就需要考虑到夫妻二人的工作情况、家庭成员、过往经历等;已满8周岁的,应充分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看他们自己愿意跟谁。 恋爱或许是两个人的事,但婚姻关乎到两个家庭和三代人的幸福,万万不可马虎大意。 作为丈夫和父亲,理应有责任和担当,弃患病妻子和幼小女儿不顾,真不知道他为何能做到心安理得?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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