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男孩遇害案,3名凶手只有2人被判刑、且无死刑,有人认为这是法律的失败,如此想法却是大错特错! 首先我们要知道,不管是3名凶手还是遇害男孩,他们都是13岁,不仅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且还不满14周岁。 根据《刑法》上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再根据《刑法修正案》,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13岁的孩子,无论犯罪行为多么恶劣、手段多么残忍,能够判到的最高刑就是无期徒刑了,本案中最为罪恶的张某某便是如此! 不是说他的行为构不成死刑,而是年龄卡在那儿,只能说年轻让他侥幸保住一命。 至于没有被刑事处罚的马某某,法院也查明了他事先没有犯罪动机、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帮助杀害男孩,只是在他人的指使下砸毁过被害人的手机。所以他不用担刑责,只是矫治教育,也是说得过去的。 法律至大至公,“大”即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公”谓公平公正、以罪量刑。3人刑罚有所差异,最高只判到无期,正是法律至大至公的体现!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邯郸男孩遇害案,3名凶手只有2人被判刑、且无死刑,有人认为这是法律的失败,如此想
宏邈小讼言案
2024-12-30 16:51:26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