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终于暂时有了一个结果。
3月10日下午,河北邯郸当地一名13岁的初中生离家后消失。
三天后,关于该案的细节在网上出现,小孩姑姑的那句“孩子的脸被铁锹铲的面目全非”这句话可谓是字字诛心。
我相信一部分人对“铁锹铲”这三个字是没啥概念的。
几天后,曾经代理过昆山反杀案的律师臧梵清透露,该案比当事人描述的重的多。
又几天,越来越多的信息被挖出:
1.三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成年;
2.有预谋的未成年犯罪案件;
3.有预谋的分两次在废弃大棚挖掘,深度56厘米;
4.同班同学,其中一人还是同桌。
如今,该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也已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到底是我们的教育制度出了问题,还是现在的小孩子早就有了任何一个时代都不曾有的早熟。还在身处校园时代的初中生,竟然能够想到组件团伙有预谋的杀人,这本身就不太正常。
这是一个多元且信息爆炸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信息充斥在各种媒体平台上,我们能够看到诸多野蛮词汇,诸多屡禁不止的擦边直播,我们也正在见证一个被无数繁杂信息影响且践行到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又年轻的孩子。
我们可以在游戏中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系统,可这样的系统保护不了任何一个善良且柔弱的未成年孩子,一定程度上所有的虚拟系统的预警机制在出现了时候,早已产生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当多数善意人的权利得不到尊重,当多数善意人的权利只能换来一句,他在学校很正常。
那就只能证明这个社会中的某些权力有那么一点不太正常。
邯郸未成年被害案一定程度上只是社会法律生态的一小环。有人说这是未成年惩罚性法律顶格处罚的一大进步。可有时候我们也得好好的想一想,到底是社会舆论推动了法律的进步,还是我们真正的实现了法律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