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年,慈禧下令将石达开5岁的儿子凌迟处刑,且要剐满3000刀。但是,刽子手刚行刑,孩子便已疼痛到晕厥。慈禧却说:“好好养着他,不急于这一时,日后慢慢地剐。”没成想,这刑罚持续了9年。
1856年的金陵城内,一场突如其来的政治风暴正在酝酿。太平天国的两位重要将领韦昌辉和杨秀清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在洪秀全的默许下,韦昌辉率兵闯入杨秀清府邸,将其及家眷尽数杀害,这一事件在历史上被称为"天京事变"。
为了平息军心,洪秀全随后又将韦昌辉处死,并提拔石达开担任要职。然而这种政治平衡并没有维持多久,洪秀全很快对石达开的影响力产生了忌惮。
在这种日益紧张的政治氛围中,石达开不得不在1857年率领近十万军队离开天京,向西南方向进发。
当时的太平天国已经显露出内部分裂的迹象,各路诸王之间互不统属,军队指挥权高度分散。这种局面给了清廷可乘之机,他们开始逐个击破太平军的各路人马。
石达开带领军队进入四川后,一开始还能保持军纪,但随着补给线被切断,部队开始在当地就地取材。这种做法引起了当地彝族土司的强烈不满。
彝族土司们联合起来,切断了石达开军队的粮食供应渠道,并主动与清军展开合作。这对于石达开的军队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更为致命的打击发生在大渡河战役。连日的暴雨使得河水暴涨,原有的桥梁被冲毁,渡河的船只也被清军和彝民提前破坏。
石达开的军队在渡河时遭遇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损失,大量将士葬身江底。十万大军在短短数月内就只剩下了五千人。
在这种内外交困的局面下,四川总督骆秉章抓住时机,派人传递投降信息。骆秉章表示,只要石达开投降,便既往不咎。
石达开深知清廷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但为了保全剩下的将士,他还是选择了相信骆秉章的承诺。然而这个决定最终证明是一个致命的错误。
骆秉章在收到投降信后,立即派兵将石达开一家老小全部拿获。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北京城,引起了慈禧太后的高度关注。
石达开被捕的消息传到北京城后,慈禧立即召开军机处会议,专门讨论对石达开一家的处置问题。在这次会议上,慈禧明确表示要对石达开施以凌迟之刑,并要求将这个处罚扩大到其家人。
这个决定背后体现的是清廷对太平天国余部的一贯政策:不仅要physically消灭反叛者,更要通过严厉的惩罚达到震慑效果。在慈禧看来,这种严厉的处罚能够有效遏制其他反叛势力的滋生。
当时的大清律例中明确规定,凌迟处死的罪犯年龄不得低于十岁。这是为了避免君王滥用刑罚,防止出现暴虐之君。
然而在处理石达开之子石定忠的问题上,慈禧显然无视了这条律例。她下令要求对年仅五岁的石定忠也要施以凌迟之刑,而且要求处以三千刀。
这个处罚的残酷程度在清朝历史上都属罕见。通常的凌迟处死也就是几百刀,而三千刀的凌迟几乎可以说是最严厉的刑罚了。
四川总督骆秉章在接到这个命令后,立即着手准行行刑。但当行刑开始时,一个意料之中的问题出现了:年幼的石定忠根本承受不住这样的酷刑。
刽子手才割了两刀,石定忠就已经昏死过去。这种情况下继续行刑不仅无法达到惩戒的目的,反而可能引起民间的非议。
骆秉章不得不将这个情况上报给慈禧。在奏折中,他建议将石定忠先行监禁,等到其年满十岁后再执行死刑。
这个建议得到了慈禧的认可。她同意暂缓执行死刑,但强调要严加看管,确保石定忠不得逃脱。
就这样,一个五岁的孩子开始了他长达九年的囚牢生活。在这段时间里,他被关押在四川的一座监狱中,与外界完全隔绝。
这种处置方式在清朝历史上是极为罕见的。通常死刑判决都是立即执行,像这样延期九年的情况,几乎找不到第二例。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大清律例的基本原则。律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要从轻发落,而不是等到成年后再处以重刑。
但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没有人敢对这个判决提出质疑。石定忠的案子成为了清廷政治高压的一个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