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四段摘录,三段来自法令,第四段是写给修道院院长的信,展示了查理曼在 9 世纪初为他的军队招募士兵所使用的一些规定和方法。第一段法令于 801 年发送给意大利官员,来自《意大利法令》。它列出了一些关于拒绝服兵役的人和逃兵的规定。 如果任何自由人出于蔑视我们的命令,在其他人参战时擅自留在家中,请让他知道,他应该根据法兰克人的法律缴纳全部的入伍税,即六十索利迪。同样,对于我们根据皇家权威颁布的单行法令的蔑视,即任何破坏上帝教堂、寡妇、孤儿、被监护人和弱者所颁布的和平的人,应缴纳六十索利迪的罚款。 如果有人表现出如此顽固或傲慢,以至于未经国王命令或许可就离开军队回家——也就是说,如果他犯了我们在德语中所说的“herisliz”——他本人作为罪犯将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他的财产将被没收并归还给我们的国库。 每个拥有四块曼西(每块曼西约等于 135 英亩)自有财产或从任何人处获得俸禄的自由人,应装备自己参军,如果领主去的话,可以随领主参军,也可以随伯爵参军。拥有三块曼西自有财产的人将与拥有一块曼西的人联姻,并协助他,以便他可以同时为双方服务。凡是只有两件自己财产的人,应与另一名同样拥有两件财产的人联合,其中一人应在另一人的协助下参军。凡是只有一件自己财产的人,应与三名拥有相同财产的人中的一人联合并协助他,后者应独自前往;协助他的三人应留在家中。
以下四段摘录,三段来自法令,第四段是写给修道院院长的信,展示了查理曼在9世纪
朱竟年解史
2025-01-15 2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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