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的是房子,没卖地下室!”男子花160万买了一套二手房,7年后发现竟有地下室

傻子笙歌啊 2025-01-17 22:19:07

“我卖的是房子,没卖地下室!”男子花160万买了一套二手房,7年后发现竟有地下室。更离谱的是,他进门一看,原房主竟一直没搬走。无奈之下,男子将其告上了法庭。

罗云鹏(化名)在2016年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与房主商议后花了160万收入囊中。此后,一家人一直住在这栋房子里,生活平淡又幸福。

可最近,罗云鹏的一个意外发现让事情变得不简单了。

这天,罗云鹏在收拾房间时,突然发现了一个暗门。他叫来妻子,询问这个暗门的作用,妻子一看也懵了。一家子住在这7年了,根本没发现房子里有这个暗门。

两人对视一眼,都觉得不可思议。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个地下室。更让两人惊掉下巴的是,地下室里竟然还住着两个人,是原房主徐凯(化名)和他妻子。

罗云鹏直接傻了眼,随机询问徐凯:“这是怎么回事?咋还有个地下室,你怎么还住在这儿?”被罗云鹏识破了,徐凯也毫不慌张,一脸淡定地说:“我当时卖的是房子,又没卖地下室,这地下室还是我的,我住自己家咋了?”

听到这话,罗云鹏简直哭笑不得,他上前理论,让徐凯夫妇交出地下室。但徐凯夫妇却坚称自己当时根本就没卖地下室,只卖了房子,死活不搬走。

双方产生了剧烈的矛盾,谁也不让谁。

无奈之下,罗云鹏将徐凯夫妇告上了法庭。然而一审法院认为,罗云鹏合同中没有提到地下室,也就是160万购房款中,并没有地下室的成分,驳回了他的诉求。

得知此事,罗云鹏再次找到了小区物业,询问地下室的归属。物业工作人员称:“这套房子原本是没有地下室的,只有一片地下自行车库。后来,车库被改造成一个个地下室,分给了每户业主。”

听他这么一说,罗云鹏便再次上了诉。他认为,地下室就是房子的附属品,即便合同中没有标明,它们也是不能分割的。

最终法院判定:推翻一审判决,原房主徐凯夫妇10日内搬离这间地下室。

对此,有网友表示:原房主太不诚信了,买家不知道地下室的事,作为前业主,应该主动交代。

也有网友表示:地下室是白来的,房产证上都没有,凭什么要给别人。

你如何看待这件事儿?说一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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