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肾结石手术医院居然有这么多过错
云南立刻谈
2025-01-18 16:28:36
方某因“右腰腹疼痛1天余”于2022年1月4日至A医院住院治疗。🏥
经完善相关检查,初步诊断为“1、右肾结石,2、高血压缩,3、糖尿病,4、冠心病”。📊
2022年1月6日,方某在A医院行右侧置入双J支架管准备后期行碎石治疗,于2022年1月7日出院。🛌
1月19日,方某再次入A医院,并于1月24日行“输尿管镜下右侧双J管拔除术+输尿管软镜下右肾结合碎石术”,术中方某出现心率快,持续心电监护提示ST段压低,经对症治疗后症状较前好转,后转入ICU继续治疗。💉🏥
2022年2月10日方某发生室颤,氧合测不出,经抢救无效后于2022年2月10日17时16分死亡。😢
本案诉讼中,原告申请对A医院在对方某的诊疗过程中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被鉴定人方某的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大小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中 心接受法院委托后于2022年12月12日依法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该鉴定意见书载明:📜
医方术前应对心脏情况给予充分评估,且第 二次住院手 术前麻 醉科会诊记录中建议请心内科会诊,但医方未行会诊。🚫
医方术前对心脏情况评估不充分,未予足够重视,未尽高度注意义务,存在过错。😠
术中方某出现心率快,持续心电监护提示ST段压低,术后心电图也可见ST段动态改变,但医方仍未积极请心内科会诊协助诊治,会诊存在延迟,医方未尽谨慎诊疗义务,存在过错。🚨
方某术后NTpro-BNP较高,但医方未进行相关的原因分析及制定进一步处理方案;同时多次查超声心动结果均显示射血分数显著下降,此时医方应该控制出入量,但体温单上的入量基本每天都大于出量,加重了心脏负荷,医方未尽谨慎诊疗义务,存在过错。😓
医方存在抗菌素应用不规范、病情变化告知不充分、病历书写欠规范等过错。🚫📝
鉴定意见为:A医院在对方某的诊疗行为中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医方过错与方某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至同等之间。🤝
法 院认为,司法鉴定中 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原、被告对于该司法鉴定意见书均无异议,对该鉴定意见书的效力,法 院予以认定。👨⚖️
根据该鉴定意见,法 院酌定被告A医院按照45%的比例赔偿原告损失。📊
判决被告A医院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44037.38元。💰
肾结石 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律师 案例分享 医疗事故案例
0
阅读: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