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在云南省高院,褚时健最后陈述:“受贿的钱我不认,但违规收入 400 万我承认,怎么判我都认。” 褚时健,1928年出生于云南省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小时候家境贫困,经历了战乱年代的动荡。他年轻时曾上过战场,后来逐渐踏入工厂管理领域。 1979年,51岁的褚时健被任命为玉溪卷烟厂的厂长。当时的玉溪卷烟厂濒临倒闭,亏损严重,几乎已经没有生存的可能。这位年过半百的厂长带领团队开始了一场工业奇迹。 褚时健在改革开放初期抓住机遇,大力推动技术改造,引进先进设备,同时发动本地农民种植优质烟草,培训相关技术人才。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玉溪卷烟厂从一个破败的小工厂跃升为亚洲最大的烟草生产企业,其代表品牌“红塔山”更是在国内外市场声名鹊起。 凭借这一成就,褚时健被誉为“中国烟草大王”,先后荣获全国十大企业家和十大改革风云人物的称号。荣誉与地位的提升也在悄然改变着他的心理,最终将他推向了人生的深渊。 1999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褚时健进行了审理,控诉他涉嫌贪污受贿金额高达人民币3630万元、100万港币和30万美元。面对这些指控,褚时健坚决否认。他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说道:“我没有拿那些钱,说我违规收入400万,这个我承认,但那是17年来累计多发的奖金,是我的错,无论怎么判我都认。” 尽管褚时健在陈述中承认了部分违规收入,但他对巨额贪污的指控持否认态度。在庭审中,检方通过详尽的证据链条表明,褚时健在担任玉溪卷烟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家人和同伙,非法攫取巨额财富。 从1991年到1995年,他的家人、亲属及其他参与者多次参与非法倒卖卷烟,从中获利。司法部门查明,其家人通过这一操作收受了巨额现金、黄金以及其他贵重物品。 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账外资金”的问题。检方指控,这些账外资金以烟厂名义存入香港、珠海等地的账户,总金额高达10多亿元人民币和2500万美元。 这些资金的存在,是褚时健长期利用职务便利,批准批量销售卷烟,从中获取差价的结果。根据卷烟厂的多名财务工作人员供述,这些资金的使用仅能通过褚时健本人签字授权,普通员工甚至包括副厂长都无权过问。 在庭审中,检方还提到了一次关键的资金转移事件。褚时健曾在1995年指示下属,将一笔1000万美元的公款以支付设备款项为由,转至新加坡的一家私人账户。这一操作被会计详细记录在案,而这笔资金的最终去向,正是褚时健的家庭控制的多个账户。 除了褚时健个人外,他的家人也深度参与了这条贪腐链条。庭审期间,检方明确指出,褚时健的妻子马静芬、女儿褚映群及其他近亲属,在倒卖卷烟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特别是马静芬,她在受贿后甚至公开表示,“钱都是那些倒烟发财的人送的,送了多少我记不清了。”这种毫不避讳的言论,让公众对整个家族的腐败程度更加震惊。 不仅如此,褚时健的女儿褚映群还利用父亲的地位,直接向下属索要了高达3600万元人民币的回扣。这笔资金成为案件审理中重要的指控内容之一。 褚时健在最后的陈述中虽极力否认高额贪腐,但庭审期间披露的事实让他的辩解苍白无力。检方坚称,褚时健及其家人在近十年的时间内,利用权力牟取巨额利益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尽管褚时健试图在陈述中强调自己对烟厂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但这并不能为他掩盖罪行。 尽管褚时健被判无期徒刑,但他因身体健康原因,在2002年申请保外就医,并于2008年获得减刑至12年。离开监狱后,他选择回到云南乡村,开始了另一段人生旅程。这一次,他投身农业领域,在高龄之际成功创业,种植出被誉为“褚橙”的高端品牌橙子,再次赢得市场的认可,成为家喻户晓的“褚橙大王”。 无论后来的褚橙事业多么成功,公众始终无法忽视他在烟草领域贪污的沉重历史。尽管一些人因他晚年的高龄创业成就而重新审视这位老人,但他的名字仍然伴随着烟草大王、贪污犯、褚橙大王等多重标签。 褚时健的一生充满了矛盾与跌宕:他曾是中国经济改革的标杆企业家,也是挽救濒危企业的传奇人物;但他同时也因贪腐坠入深渊,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 他的故事不仅是个人命运的悲剧,更是对权力与诱惑关系的深刻警示。在他最后的陈述中,既有对过错的承认,也有对人生的辩解,但无论如何,他所犯下的错误将永远写进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