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90后男子是16岁女孩的继父,花季少女正是叛逆期,继父将女孩接到自己身边,要替妻子管教她。继父酒后发现女孩躺在床上玩手机,说她也不听,就上前抢夺手机。女孩将手机放在胸口,继父突然控制不住,抢夺手机时强行与继女发生了关系。女孩绝望的痛不欲生,男子害怕了,赶紧去自首,说自己强奸没有成功,想减轻罪责,法院这样判了,网友:判的太轻了!
李俊和丈夫婚后生下一个女儿李娜,但丈夫在婚后对家庭并不负责任。
李俊母女经常吃不上饭,还遭受丈夫的家暴,她忍受不了,多次提出离婚。
丈夫是个狠人,不想放过他们母女,一直拖着不离,扬言再提离婚弄死她们。
在女儿李娜董事后,母女俩偷偷跑到外地躲了起来,丈夫从此对母女俩不闻不问。
李俊在打工时找了一个90后小男友何元,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
十几岁的李娜只能与母亲,还有和自己只相差十几岁的继父同住。
李娜十五六岁的时候,性格叛逆开始逃学,甚至和一些社会上的男孩子接触。
母亲管教她,李娜不听,甚至直接怼过去:“管好你自己,我用不着你管!”
她每天和妈妈要钱,而李俊又不出去工作,拿不出钱来,李娜就躺在床上不起来,母女俩天天为此吵架。
李俊母女俩住在重庆,她的男友何元,远在武汉打工。
李俊经常给何元抱怨女儿不听话,自己根本管不住她,怕被外面的人带坏了。
何元作为继父,决定替李俊管教女儿,他提出把李娜带到武汉来,在给她找一份工作。
李俊同意了,她恨不得把这个不听话的拖油瓶甩掉。
她认为自己的婚姻不幸,主要就是这个女儿带给自己的噩运,所以她对女儿除了严厉的管教外,并没有多少疼爱。
婚姻的不幸,使李俊本就心力交瘁,再摊上个不听话的孩子她真的烦透了。
何元提出带走李娜,作为母亲,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何元把李娜带到武汉后,租住在非常简陋的房子里,李娜只好把床安放在客厅。
那天何元下班后发现李娜躺在床上刷手机,玩的手舞足蹈。
何元就有点生气,这么大的姑娘了,不工作、不做饭,就知道要钱玩手机。
何元就劝她起来做饭,或者出去溜达溜达也行。
而李娜正处于叛逆期,根本不服管教,她也瞧不上母亲的这个小男友。
平时连亲妈的话都不听,何况是外人?
她冲何元翻了一下白眼,嘟囔一句,你又不是我亲爸,之后理都不理他,依旧躺在床上不动。
何元生气:“你妈把你交给我,我就有权管教你,再不听话看我怎么收拾你!”
他自己做了饭,又喝了点小酒,喝的晕晕乎乎有点上头。
他走出卧室,发现李娜仍在床上玩手机,何元酒精上头,走到床前对着李娜唠叨起来。
谁知李娜说:“我用你管,你算老几?”
一句话惹毛了何元,上前就去抢夺手机,两人拉扯中,李娜把手机放在胸口。
何元过去抢夺的时候,两人发生了身体接触,何元的身体不受控制压向李娜。
一时间空间仿佛凝固,随后李娜一声惊叫,想推开继父。
尽管她拼命挣扎,无奈何元正值壮年,压在16岁女孩的身上就像一座沉重的大山。
李娜在他的身下,如同一只待宰的羔羊,只能瑟瑟发抖。
何元征服了李娜,并与他强行发生了关系。
狂风骤雨过去后暂时的平静,李娜生不如死,她绝望的望着天花板泪如雨下。
何元一番发泄酒也醒了,他被自己的兽性吓了一跳!
觉得事情已无可挽回,心里又愧疚又自责,无法向李俊交代,更无法面对继女。
冷静下来后,他觉得自己只有自首这一条路可走。
他主动去自首了,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他没有交代事实经过,而是谎称自己强奸没有成功。
警方介入后,经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实真相,认定的行为不属于自首。
案件移交检察院,随后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河源提起了公诉。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该如何认定呢?
1、何元强行与继女李娜发生关系,已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何元违背李娜的意志,使用身体压制等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2、何元虽主动自首,但未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 《刑法》第67条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何元未如实交代事实经过,不符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一自首的关键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自首,不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 3、法院判决
何元的犯罪对象是未成年的继女,应从重处罚。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时间: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李娜年仅16岁,属于未成年人,何元对其实施强奸犯罪,应依法从重处罚。
法院认为,何元虽主动到案,但没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何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为化名
单身情歌
判三年两月这叫从重处罚?你逗我呢?
黄金圣斗士 回复 02-08 18:48
我就说个心里话,有一个处的二十左右的大美女,心甘情愿和我共度一晚上,然后要我去关半年我也不愿意,在家禁足几天还可以接受[滑稽笑],就是心甘情愿的又是处又是大美女的,一晚半年我是不会同意的。[滑稽笑]
黄金圣斗士 回复 02-08 18:41
还有被害人出谅解书了吧?你去详细了解下罗?[滑稽笑]
狮狼嚎
小编你继续编!首先受害者才年满十六岁而不是年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人!我国刑法规定中有规定,对暴力强奸未成年人的刑罚判决是无期徒刑和死刑的。
洪水的爱 回复 02-08 16:37
以满十六岁了
夸克用户66xxxx6666 回复 02-08 11:53
大家就原谅他啦,阿表毕竟是有读过书的,虽然读得不多😅
丧心病狂
90还能硬是真强壮
用户16xxx12 回复 02-07 20:36
别以为人家是90岁,是90后[哭笑不得]
用户11xxx13 回复 02-07 19:52
90的意思是1990年出生的到现在为止也就35岁呀!
用户14xxx19
这种关系应该重罚,太乱伦了。
寂寞网混 回复 02-09 07:40
拟制血亲也没有,这个女孩她妈还没离婚,就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重婚。
寂寞网混 回复 02-09 07:39
拟制血亲也没有,这个女孩她妈还没离婚,就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重婚。
南飞雁
如此母亲。不出事才怪
用户10xxx16
小编绘声绘色仿佛站在旁边观战?
盛宴
哪个孩子不经过叛逆期,都这样?
用户10xxx44
这样的垃圾文章也能发?
龙导师qiang
重罚,判处3年2个月零5小时[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老竹
一通胡言乱语,胡编乱造,骗流量…
西西090930
这个继父毁了孩子一生,判的这么轻?以后还会有很多这样的事
仙哥
发生了关系还说没有强奸成功,牛逼。。。继父突然控制不住,抢夺手机时强行与继女发生了关系。女孩绝望的痛不欲生,男子害怕了,赶紧去自首,说自己强奸没有成功???
我为伊狂
接著編
俊歌诗星
丈夫入狱了,母女俩谁养活呢呀?
淘小莹
继父的管教=强暴她,演霸道总裁呢?苦果亦是果!
笑着走下去
就没人质疑信息的真实性?点开作者信息你就发现这人有问题
zcicbc
在70年代,只要是强奸犯基本上是花五毛领小盒。
吊儿啷当
我躺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