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拐养家不让上学自己挣钱读书##律师说法#
男孩被拐后,养家不让其上学而让其自己挣钱读书,属于违法行为。
2月9日,陕西。20世纪70、80年代,儿时的钱泽喜两次被拐,在养父母家中时,那边担心他跑掉,不想让他上学。
拐卖儿童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行为导致未成年人与亲生父母分离,侵犯了未成年人及其亲生父母的民事权利,亲生父母有权要求拐卖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养家不让男孩上学,违反了这一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
同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养家的行为侵犯了男孩的受教育权,属于未履行监护职责的违法行为。
如果男孩从事的工作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那么他的劳动权益应受到保护。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如果男孩未满十六周岁,其从事劳动的行为是违法的,相关部门应对其进行查处,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尽管男孩通过自己挣钱来支持读书,但这并不能免除养家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国家和社会有责任为未成年人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男孩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