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董事长猥亵面试女子没道歉赔偿##律师说法#
猥亵不论年龄,只要对异性进行了一些性侵害,就属于犯罪。
近日,一位网友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若年满七十周岁,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因此,尽管警方认定朱某实施了猥亵行为并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但由于其已满70周岁,该处罚未予执行。
虽然行政拘留未执行,但张女士仍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张女士可以要求朱某承担以下民事责任:首先是赔礼道歉。张女士有权要求朱某公开道歉,以恢复其名誉和尊严;其次是精神损害赔偿。张女士因猥亵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心理创伤,被诊断为强迫症和创伤应激综合征的倾向,这属于严重的精神损害,她可以要求朱某赔偿精神损失。
张女士已决定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并且有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民事诉讼的胜诉关键在于证据,张女士在事发后24小时内报警,并提供了长达4小时的录音证据,这些证据将对诉讼起到重要作用。
虽然朱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但事件发生在公司面试过程中,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也值得探讨。如果公司存在管理过失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张女士可以考虑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对70岁以上人员的行政拘留有特殊规定,但我国《刑法》并未豁免高龄犯罪者的刑事责任。如果猥亵行为构成犯罪,即使行为人已满75周岁,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