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动迁分4套房卖了16次##律师说法#
老人真疯狂,他的行为已经涉嫌合同诈骗了。
老薛分配到了四套动迁安置房,除了一套准现房,其他三套都在建,在朋友老祝的怂恿和中介小缪操作下,准现房很快卖出,短短一个月就签约四个买家,收到175万首付款。
老薛在朋友老祝和中介小缪的怂恿下,将一套准现房先后卖给4个买家,并收取了首付款。在无法交房后,法院判决其退还首付并赔偿违约金325万元。此后,老薛又将剩余的三套在建期房以低价挂牌出售,分别与12个买家签订合同,收取了首付款。这种“一房多卖”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
动迁安置房在取得产证后的三年内不得过户交易。老薛在未取得产证的情况下出售房屋,且未告知买家这一限制,导致买家面临无法过户的风险,进一步加剧了合同诈骗的性质。
老薛将收到的首付款用于挥霍,包括娱乐消费、购买房产、借给亲友、买彩票古玩等,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退还买家款项。此外,老祝和中介小缪还私吞了部分款项。
老薛、老祝和中介小缪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除了刑事责任外,老薛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已判决其退还首付款并支付违约金,但由于其挥霍资金,导致无力偿还,给买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买家在购买动迁安置房时,未充分了解房屋的交易限制和法律风险,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动迁安置房在取得产证前交易风险极高,买家需谨慎对待,避免因贪图低价而陷入纠纷。